珠海市香洲区人民医院2024年第二季度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单位:珠海市香洲区人民医院发布时间:2024-05-17

根据工作需要,珠海市香洲区人民医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5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珠海市香洲区人民医院是一所兼顾医疗、教学、科研、康复、预防保健为一体的二级甲等综合医院,兼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双重职能的医疗机构。坚持“强综合、精专科、优服务”的发展思路,近年来医院重点发展以老年病、慢性病、多发病为主体的老年康复服务事业,打造以康复医学科、妇产科、骨科为主体的重点专科,带动医院各学科间的一体化发展,成为区域内高水平医疗服务中心。


目前,医院正在推进改扩建项目,新增建筑5.53万平方米,总投资约5.12亿元。该项目建成后医院开放病床将达到657张,目标在“十四五”期间建设成为“医、康、养融合”的高水平普惠型三级综合医院。


二、招聘岗位


共招聘56人,具体岗位信息详见《珠海市香洲区人民医院2024年第二季度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专业名称及代码参照《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提交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及其他需要提供的佐证材料,由我院综合研判后确定是否可以报考。以国(境)外学历报考的考生,选择与《岗位表》上专业名称相同或相近的岗位报考,由我院参照国内相应专业标准,结合实际判定是否可以报考。


三、招聘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社会人员及各类高校应届毕业生。国(境)外留学人员报考的,报名时须已毕业且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并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资格条件:招聘基本条件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公正廉洁,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适应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和身体条件,服从工作岗位分配。其他具体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不讲诚信正被有关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联合惩戒对象的;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3.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在本次招聘过程中,以虚假信息应聘或在考试过程中违纪舞弊,并经我院认定的;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薪酬待遇


我院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按医院薪酬制度执行。我院依法为受聘人员购买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五、招聘程序


报名—>资格初审—>现场资格复审—>笔试—>面试—>成绩公示—>体检—>拟录用公示—>办理入职手续。


六、报名及资格审核


(一)报名时间


2024年5月16日至2024年5月26日(工作日:8:00-12:00,14:00-17:00)。从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资料,报名资料以提交时间为准(截至2024年5月26日17:00)。


  (二)报名方式


采用网上招聘系统方式。应聘人员登录“珠海市香洲区人民医院招聘系统”(以下简称“招聘系统”)(网址:http://yyoa.xzqrmyy.com:8097/index?quarter=c81796d9-f878-4696-a172-66d6d4e06861),按系统要求填写相关情况进行报名。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应聘人员须于报名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证书等(国内普通院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及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年龄、工作经历年限计算截至报名当日。


3.应聘岗位要求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需提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国内普通院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规培成绩合格证明,须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合格证书)。


4.应聘人员须诚信报名。报名提交成功后,即视为应聘人员已承诺所填信息真实无误。


5.应聘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收短信或接听电话,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通讯不畅,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四)现场资格审核


现场资格审核需提供的材料与网上报名需提供的信息一致。医院将在考试前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基本招聘条件及报考岗位具体招聘条件进行现场审核,不按规定时间参加现场资格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对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现场资格审核结束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考试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进入考试环节。


现场资格审核所需提供材料如下:


1.《珠海市香洲区人民医院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3)(须在“本人承诺”栏处亲笔签名);


2.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第一及最高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证等原件。


3.报名者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等原件。


4.其他要求的报名材料。


(五)开考比例


该岗位招聘人数与符合报考条件人数的比例不足1:1时,该岗位将不予开考。 


  七、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由香洲区人民医院人力资源部电话或短信通知。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2位。


(一)笔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采取闭卷考试,主要测评考生岗位相关知识。


  (二)面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采取非结构化面试进行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专业知识、实际工作能力、解决问题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笔试及面试依次进行,考试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考生考试综合成绩、体检人选名单于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珠海市香洲区人民医院门户网站公布。


七、公示和聘用


  报考人员经考试、体检后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选名单在珠海市香洲区人民医院门户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八、其他事项


    (一)被聘用者须在公示结束后一个月内完成报到手续。因客观原因无法按时报到的,经本人书面申请和我院同意可适当延长报到时间。


    (二)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有如下情形之一的,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予以解聘,且双方互不作任何补偿:


  1. 经审核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


  2. 伪造、涂改证件或证明、弄虚作假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3. 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4. 未按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


  5. 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6. 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7. 见习期或试用期表现不合格的;


  8. 有违法犯罪记录的、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的。


(三)因以上情形取消聘用资格出现岗位空缺的,由我院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递补。如决定递补,则依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依次补录。递补期限为拟聘人员公示期满之日起两个月内。


(四)因各种原因被取消拟聘资格的应聘者,已签订就业协议的,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就业协议,且双方互不作任何补偿;人员聘用后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约定试用期。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756-8661391


监督或投诉电话: 0756-8661695


附件下载:

202405161639501600.doc

202405161638449855.xls

202405161639226780.xls

文章来源:珠海市香洲区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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