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宁远县人民政府发布时间:2024-05-14
随着宁远县紧密型医共体建设的不断深入,为促进我县卫生事业的不断发展,促进人力资源的合理优化和调配,根据宁远县医共体总医院宁远县人民医院总院工作需要,决定采取经费由宁远县人民医院(县医共体总院)自理,不纳入编制管理的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现将具体招聘公告公示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办法。
二、招聘职位、人数、报考条件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职位34个,共66名。具体报考职位及条件见《宁远县人民医院(县医共体总院)2024年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表》(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 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为准;
5.符合各职位年龄要求,具体年龄要求以职位表为准;
6.学历(学位)为国家教育部承认的学历(学位);
7.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他条件;
8.应聘者愿意服从医院统一安排、统一调配。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组织审查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
6.被本单位辞退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7.本县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卫生医疗机构新录用人员尚处于试用期的及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9.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4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4届毕业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10.现役军人;
11.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在宁远县人民政府网、医院内网、宁远县人民医院官方公众号等平台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和职位表,报考符合条件的职位,如实填写《宁远县人民医院(县医共体总院)2024年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及《诚信承诺书》(见附件3),并按要求提交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材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则取消应聘资格。
2.报名时间:2024年 5月21日- 5月23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3.报名地点:宁远县人民医院办公室二楼203室。
4.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5.报名材料
①《宁远县人民医院(县医共体总院)2024年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②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4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学籍在线验证报告》);③近期一寸清晰的免冠彩色照片3张;④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⑤职位要求的资格证、执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已考取执业资格但未发放执业证人员提供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单);⑥《诚信承诺书》。
6.资格审查
报名者材料由医院人事科初审,医院纪检监察部门复核,符合条件者参加考试;资格审查贯穿报名、考试、考察等招聘考试的全过程。专业审查参照《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进行,所学专业已列入《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本次招聘职位所需专业要求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招聘单位认定。
凡在公开招聘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伪造有关证件、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三年内不得参加我院招聘,并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
7.相关要求
①本公告所指本科学历不包括专升本和函授本科学历,大专学历不包括函授大专学历。2024届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证书必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应聘资格。
②未注明相关资格条件的临床医师岗位者须于最近两次考试周期内取得对应岗位执业资格。
③硕士研究生学历及急需紧缺专业毕业生,参照医院人才招聘相关规定执行,可按医院规定享受医院人才优惠政策。
④报考年龄规定中,18周岁以上是指2006年5月1日以后出生,26周岁及以下是指1997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93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32周岁以下是指1991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8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年龄以有效身份证记载为准,各职位年龄要求以职位表为准。
(三)考试
1.开考比例
此次招聘原则上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达到1:3方能开考。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取消或核减相应岗位招聘计划。少数专业特殊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审批后,方可降低开考比例,但不得降低至1:1。凡经批准降低开考比例或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考生笔试成绩要达到60分方可进入面试环节。
对本次未完成招聘计划的岗位,根据工作需要,经医院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以从相同专业落选人员中择优调剂,按程序另行组织招聘。
2.考试方式
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占60%,面试成绩占40%)。
(1)笔试。
①笔试对象: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全部参加笔试。
②笔试内容: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总分100分。
③笔试时间地点:笔试时间拟定于2024年 5月29日(具体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准考证领取时间为2024年5月28日,领取地点宁远县人民医院人事科(医院办公室203室)。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上笔试地点为准。
(2)面试。
①面试对象: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原则上按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所有参考人员如出现末位入围面试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则一并入围面试。
面试入围人员未按时参考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的,面试对象可按成绩在面试前依次递补2次。
②面试内容:面试采取相关专业技能操作+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评面试人员相关专业的技能操作和仪容仪表、语言表达能力、人际沟通能力、综合分析及解决问题能力,总分100分。
③面试时间地点: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成绩合成与排名。
(1)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2)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3)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加试一场面试,以加试成绩进行排名。
对部分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但必须达6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方能进入体检。
4.笔试、综合成绩公示与查询:均在考试后第三日(遇节假日顺延)在宁远县人民政府网公示。对成绩有异议的考生在公布成绩日第二日至第三日由本人书面申请复查,逾期不再受理。
(四)体检
1.按照招聘职位计划1∶1的比例,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对象。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3.应聘护理岗位的应聘者同时加测青霉素过敏试验,对青霉素过敏的应聘者取消聘用资格。
4.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单位组织,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5.因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而出现的职位空缺,按照应聘同一职位考试综合成绩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6.体检费用按照体检医院收费标准收取,由体检对象自理。
(五)考察
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人员。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具体组织实施。考察重点是考察应聘人员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核实其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并将拟聘人员名单及相关学历证书、资格证书、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其他有关资格材料原件进行审查,对审查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在宁远县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反映的,由医院调查核实,并依规进行处理。
体检、考察、公示不符合要求或试用不合格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因考察、公示、试用不合格或放弃而出现的岗位空缺,名额不递补。
五、聘用及待遇
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查实无问题的拟聘人员,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3年聘用合同,试用期3个月(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间享受试用期工资待遇。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无执业资格证的拟聘临床医生岗位者须于最近两次考试周期内取得对应岗位执业资格,在未取得之前签订就业见习协议,享受医院见习期待遇,取得对应岗位要求的执业(职称)资格后方可进行考核聘用,超过期限未取得对应岗位要求的执业资格者予以辞退。
六、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执行上级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各项规定,接受纪检监督,对出现违纪违规的现象,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人事考试工作人员纪律规定的通知》予以处理。
七、特别提示
(一)报考人员请选择官方网站查看相关信息。因查看非官方或转载信息造成的一切报考失误,由本人自行负责。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三)实行诚信考试。报考人员需按照诚信考试承诺书的要求,诚信参与考试聘用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
(四)应聘人员参加笔试、面试须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准考证参考。入围名单、笔试和面试等具体事宜在宁远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五)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保持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方式畅通,并及时了解相关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招聘相关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六)应聘人员不得弄虚作假、不得违反考试考核纪律。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等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取消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相关部门追究刑事责任。对聘用后放弃的人员,记入宁远县人民医院聘用考试诚信库,三年内不得报考宁远县人民医院工作人员。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宁远县人民医院(县医共体总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招聘咨询电话:0746-7325143
纪检监察电话:0746-7325116
附件1:宁远县人民医院(县医共体总院)2024年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表
附件2:宁远县人民医院(县医共体总院)2024年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
附件3:诚信承诺书
附件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样表
宁远县人民医院(县医共体总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5月14日
附件下载:
2:宁远县人民医院(县医共体总院)2024年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文章来源:宁远县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