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黄石市妇幼保健院发布时间:2024-05-14
根据医院业务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护士1名,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综合素质好,沟通能力强,热爱本职工作,有奉献精神。
(二)以下人员不能应聘报名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被劳动教养的;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应聘者提供的个人信息、资料应当真实可靠,对弄虚作假或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资格。
二、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医学检验科招聘1名劳务派遣制护士:要求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以内(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备护士资格。
三、招聘程序
(一)现场资格审查
应聘者携带以下资料到黄石市妇幼保健院人事科教科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1、身份证复印件1份;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1份;
3、学信网学籍验证报告1份;
4、护士资格证书复印件1份。
资格审查时间:即日起至5月21日上午09:00,周六日除外。
地址:下陆区团城山桂林南路9号黄石市妇幼保健院3号楼105室
(二)试工
资格审查通过后随即安排到相应科室试工。试工时间为3个工作日,最迟5月23日前完成试工,未完成试工或试工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参加面试。
(三)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计分采取百分制,主要考察语言表达能力、反应应变能力、沟通协调能力等。
(六)成绩计算:按试工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综合成绩排名择优聘用。
四、体检及公示
按照实际招聘人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人员不符合要求的,不与聘用。空缺的招聘岗位名额,按考试综合成绩排序酌情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考核完成后,拟录取名单将公示在医院网站上。
五、录用及待遇
公示期满无异议,与医院指定的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合同(一年一签),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包含在合同内,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新聘用人员参照我院现有派遣制人员工资待遇,按医院规定缴纳五险一金,享受工会、餐补等同等福利。聘用人员在合同期因违反医院管理规定或个人要求解除合同的,予以解聘,解聘后不再享受本公告规定的政策待遇。
六、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中如发现招考中的违纪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应聘人员弄虚作假或违纪违规的,一经发现,取消聘用资格。
七、联系电话、地址
咨询电话:人事科教科0714-6358166
监督电话:纪检监察科0714-6352196
文章来源:黄石市妇幼保健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