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黑龙江省海员总医院发布时间:2024-05-13
康复治疗师规范化培训是指在完成康复治疗专业或相关专业院校学历教育后,在规范化培训试点单位所进行的系统化、规范化、专业化的岗位培训,是康复治疗拟从业人员或已从业人员接受毕业后医学教育的主要途径。根据国家卫健委、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等八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快推进康复医疗工作发展的意见》(国卫医发〔2021〕19号),中国康复医学会2023年发布了《关于开展康复治疗师规范化培训试点工作的通知》(中康发〔2023〕187号),明确提出以临床为导向的康复治疗师规范化培训,将进一步提升康复治疗师队伍的实践能力和岗位胜任能力。
我院作为中国康复医学会康复治疗师规范化培训试点单位,根据安排,现启动2024年康复治疗师规范化培训工作(以下简称“康复治疗师规培”),并面向全国招收康复治疗师规培学员。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康复治疗师规培试点单位介绍
黑龙江省海员总医院始建于1953年,历经70余年的建设和发展,已成为融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为一体的三级康复专科医院。黑龙江省海员总医院为全国康复研究基地东北中心康复示范基地、全国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单位(康复医学科)、黑龙江省孤独症康复专业技术人员规范化培训基地,于2024年获批中国康复医学会康复治疗师规范化培训试点单位。
二、培训目标
培养具有良好职业素养与专业能力,思想、业务、作风三过硬,能独立、规范地承担本专业常见病多发病康复治疗工作,具备职业精神、专业能力、学习与发展能力、管理与领导能力等核心胜任能力康复治疗师。具体参阅《中国康复医学会康复治疗师规范化培训细则(试行)》。
三、培训计划
(一)培训时间
培训为期1年,2024年8月1日-2025年7月31日
(二)培训方式
培训学员在基地康复治疗部各亚专科轮转学习。轮转模块安排、培训内容按照《中国康复医学会康复治疗师规范化培训细则(试行)》执行。
轮转培训期间,培训学员须参加基地所组织的各类教学活动,填写《康复治疗师规范化培训轮转登记手册》,并完成相关治疗文书记录。
(三)培训地点
院区:黑龙江省海员总医院(省六院)总院
地址:哈尔滨市道外区江畔路128号
四、招收对象
招生人数:5人
康复治疗学、运动康复,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
已从事康复治疗师工作(医学院校大专以上学历),需要接受规范化培训人员。
自愿进入医疗技术专业规范化培训,遵守《黑龙江省海员总医院康复治疗师规范化培训协议》有关条款的规定,并按相应培训专业大纲要求完成培训工作
五、招录程序
1、报名者登录医院网站下载“康复治疗师规培报名表”,发送至邮箱进行审核。文件“规培+学校+姓名”
医院统一组织审核通过的报名人员进行考试、面试、体检。
符合条件人员,正式录取。
六、培训保障
1、学员自愿与我院签订培训暨劳动合同,我院将为“社会人”身份的培训学员提供生活补贴、医疗、养老、工伤、生育、失业五个险种的社会保障(单位人由送培单位负责)。
2、培训期间发放生活补贴(基本工资、住房补贴和绩效工资):本科毕业生2300元/月/人;硕士毕业生不低于3000元/月/人;医院提供工作餐。
3、应届毕业生,培训期间可通过本基地报名参加国家康复治疗师职业资格证书考试。
七、培训考核与培训证书发放
培训过程中将组织日常考核、出科考核及结业考核。结业考核由中国康复医学会统一组织。对通过康复治疗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核及康复医学治疗技术资格考试的培训学员,中国康复医学会颁发统一制式的康复治疗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要求完成培训或结业考核不合格者,可顺延培训时间,顺延时间一般不超过 1 年。在顺延期间我院将与学员的管理关系以文书形式自行约定,并安排学员参加补考。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姜老师
联系方式:0451-51118779 13936690874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外区江畔路128号
黑龙江省海员总医院(黑龙江省第六医院)
2024年4月30日
附件下载:
文章来源:黑龙江省海员总医院
上一条: 七台河市人民医院2024年度公开招聘编外医疗卫生技术人员公告
下一条: 齐齐哈尔市第一医院招聘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