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医学院第三附属医院2024年自主招聘编制内人员公告

发布单位:西安医学院发布时间:2024-05-11

根据医院发展需要,按照《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


一、 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选录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根据我院发展需要,本次招聘均为事业编制,招聘14名医学类专业技术人才。具体招聘专业岗位及数量要求见《西安医学院第三附属医院2024年度入编自主公开招聘计划》。


三、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具备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9年1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具有硕士学位的人员,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4年1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


(七)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四、不符合报名应聘条件的主要情形


(一)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二)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三)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的;


(四)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五)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需要回避的;


(六)失信被执行人;


(七)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11日08:00至2024年6月1日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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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名方式:手机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报名(不接受线下报名)


3.提交资料


扫描二维码填写报名登记表后,将资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576620484@qq.com(邮件主题:2024自主公招+报考岗位+姓名),除个人简历以PDF附件形式发送外其他资料均直接上传至邮件正文。请勿重复投递。


所需资料:①身份证②第一学历毕业证、学位证③第一学历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④最高学历毕业证、学位证(应届毕业生提供“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⑤最高学历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⑥最高学历专业方向证明(岗位无专业方向限制的可不提供)⑦岗位所需专业技术资格证⑧医师规培证或规培证明⑨个人简历。


(二)资格审核


1.资格初审:采取线上审核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提供的所有材料及证件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在报名后5个工作日内通过报名邮箱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及现场确认通知。(未通过人员不予另行通知)


2.现场确认:资格初审通过人员,按照医院指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通过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邮箱查询笔试通知。未按时参加现场确认的应聘人员视为自愿放弃。


3.资格审核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


(三)考试


考试采取专业科目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具体安排以邮件通知为准。


1.专业科目笔试(总分100分)


考试以闭卷方式进,笔试内容为本专业领域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不指定参考书目。


硕士应聘人员原则上按不低于本岗位招聘计划和报考人数1:3的比例组织笔试。急需紧缺专业的招聘岗位未达到规定开考比例的,经上级主管部门核准,招聘计划数予以核减或核销。


单科成绩为零分或笔试成绩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下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博士研究生采用面试考察方式。


2.面试(总分100分)


笔试结束后,在医院官网公布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通知,未按时到场参加面试的人员视为自愿放弃面试资格。


应聘人员根据专业科目笔试成绩,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和应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对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达到笔试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应聘人员全部确定进入面试。


应聘人员接到面试通知后因自愿放弃形成的缺额,若有成绩符合条件的其他应聘人员,应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成绩为百分制。计分规则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计算平均得分。


(四)计算考试总成绩、确定并公布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按照“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的计算办法确定考试总成绩,成绩采用百分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与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面试结束后,在医院官网公布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五)体检


拟录人员在指定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含心理测试),体检费按体检机构收费标准,由参加体检人员缴纳。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复查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查结果为准。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录取资格。


因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六)考察及复审


医院对拟录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进行考察,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录取资格。


考察及复审贯穿招聘全过程,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存在医德医风不正、学术不端、弄虚作假、违法违规等行为的,一经查实予以取消录取资格。


(七)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录人员。拟录人员名单经医院研究同意后报学校、教育厅审议,人社厅备案,通过后在学校及医院官网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拟录人员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八)录用


公示期满后,医院根据《关于省属医疗卫生机构自主公开招聘医学类人才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人社函[2019]676号),按照省级主管部门编制管理相关规定以及学校要求,办理纳入事业编制手续。


新录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持相应材料来医院办理报到手续。未按要求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自愿放弃。新录用人员因个人原因产生的纠纷或其他与录用无关的事项,由本人负责。


六、纪律与监督


学校纪委负责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查处。对弄虚作假、作弊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录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七、注意事项


(一)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扫码报名只能提交一次,提交前请务必认真核对。


(二)学籍验证报告和学历注册备案表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上查询下载。


(三)考生如对考试成绩有异议,须在成绩正式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医院提出查分申请,否则不予受理。


(四)考生应确保填写有效联系方式,并在自主公开招聘全过程保持畅通,如因故造成相关信息未能及时送达,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五)本方案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八、联系方式


地址:西安市碑林区友谊西路277号西安医学院第三附属医院人力资源部(住院楼9楼925房间)


办公电话:15332373660  029-85225954


电子邮箱:576620484@qq.com


医院官网:http://www.xy3fy.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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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西安医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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