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传染病防治院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单位:黑龙江省第四医院发布时间:2024-05-06

 根据工作需要,黑龙江省传染病防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67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黑龙江省传染病防治院(黑龙江省第四医院),隶属于黑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局,三级甲等专科医院,公益二类,按正处级事业单位管理,经费形式为财政差额拨款。主要职责任务:承担传染性疾病诊疗、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的医疗救治、重大公共卫生防治的医学科学研究等工作。

  二、招聘计划

  详见《黑龙江省传染病防治院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3.热爱卫生健康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符合招聘岗位职责要求的专业水平,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心理素质;

  5.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8年5月7日至2006年5月6日期间出生),具备与招聘岗位专业一致的博士研究生学历或专业技术中级职称人员可放宽至40周岁(1983年5月7日后出生),具有相关专业技术高级职称(含相对应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认定之日起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止三年内的新冠疫情防控一线编制外医务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8年5月7日后出生);

  6.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个别岗位需要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文化程度,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可比照本科学历。港澳台地区和国外院校毕业的人员,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应届毕业生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及相关资格证书,如不能按时取得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7.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与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住院医师规范化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一致);

  8.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及研究方向必须与所报专业相符;

  9.报考临床医疗工作岗位考生必须取得相应资格证书;

  10.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11.除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它条件要求(详见附件1)。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正在接受立案审查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人员;

  3.在各级各类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或有报考不诚信记录人员;

  4.被辞退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现役军人、定向生、委培生;

  6.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1.招聘公告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http://gkzp.renshenet.org.cn)、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官方网站(wsjkw.hlj.gov.cn)、英才考试网(www.ycksw.net)及用人单位网站发布。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官方网站、英才考试网及用人单位网站将对招聘有关事项及时发布提示性信息;

  2.岗位查询、网上报名、照片上传、准考证打印、成绩查询等均通过英才考试网考生报名系统进行;

  3.请应聘人员务必详细了解本次招聘条件和有关要求,因未认真阅读有关要求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二)报名

  1.报名时间:5月7日-5月21日9:00-17:00;

  2.报名方式:考生可在2024年5月7日-5月21日期间进行网上报名,逾期不再受理,不接受现场报名。考生打开英才考试网(www.ycksw.net),在首页“正在进行的考试”中点击“报名入口”进行报名,考生实名注册成功后,浏览选择岗位,填写报名信息、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电子照片后,提交报考申请。

  3.注意事项:

  (1)考生需认真阅读报名表填写说明及岗位条件要求,详实准确地填写个人报名信息资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2)考生上传照片须为蓝底或白底近期证件照,美颜照、生活照、风景照不予审核;

  (3)考生只允许报考1个岗位,同时报考两个及以上招聘岗位的,取消该应聘人员报考所有岗位的资格;

  (4)符合《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黑政规〔2018〕17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落实进一步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若干措施的通知》(黑政办明传〔2020〕13号)文件要求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填写报名信息时必须在“基层服务项目”栏目进行选择标注,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同时具备多个加分条件的考生,只取其中一个最高加分项目,不累计加分,符合政策性加分计入笔试总成绩。项目生应为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人员。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应为认定之日起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止三年内人员;

  (5)考生需及时关注用人单位发布的公告信息,且保持通讯畅通,若更换联系方式应及时告知招聘单位,因个人原因导致错过考试任何环节,考生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6)对网上报名流程、方法等问题需要咨询时,可致电技术咨询电话:400-100-6624。

  (三)网上审核

  1.用人单位于2024年5月8日-5月2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期间登录英才考试网(www.ycksw.net),受理本单位应聘人员网上申请,进行网上审查。应聘人员应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核结果。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不得再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审核未通过的考生,可在2024年5月8日-5月21日9:00-17:00期间内取消当前岗位报名改报其他岗位。对资格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提请仲裁,仲裁由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仲裁通过的视为报名成功,仲裁未通过的,说明考生不符合此岗位报考条件,考生可取消当前岗位报名,改报其他岗位或放弃报名。用人单位对考生的资格审核结果具有最终解释权;

  2.同一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通过笔试资格审核(包括现场确认)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这一比例,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者取消该岗位招聘。临床内科医生、临床外科医生、疼痛科医生、放疗科医生、物理诊断科心电医生、病理科技师、中医科技师、药剂师为医院急需、短缺专业,由用人单位提出申请,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四)现场确认

  1.各用人单位自行组织现场确认和考生的资格审核工作。现场确认和资格审核的时间为2024年5月2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00期间(详见“现场确认和资格审核的时间、地点及联系人”)。通过网上审核的考生需携带《现场资格审查需提供材料清单》(附件2)要求的有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2024年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2024年应届毕业生证明》(附件3);

现场确认和资格审核的时间、地点及联系人:

招聘单位

具体地址

审核时间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黑龙江省传染病防治院

哈尔滨市呼兰区建设街1号

5月28日

张老师

0451-57336194

  2.符合《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要求享受政策加分的考生,持省级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加分确认;符合《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黑政规〔2018〕17号)要求享受政策加分的考生,持退伍证书进行加分确认;符合《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落实进一步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若干措施的通知》(黑政办明传〔2020〕13号)抗疫一线医务人员要求享受政策加分的考生,持省卫生健康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审核认定的“新冠肺炎防控一线医务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和特殊补助审批表”进行加分确认;

  3.现场资格审查后,各类证件、证书等原件返还应聘人员本人,复印件用人单位留存。

  (五)缴费

  现场确认通过考生,根据《黑龙江省财政厅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继续收取考试费的通知》(黑财税[2020]3号)规定,现场缴纳笔试费用每人每科45元。

  (六)准考证打印

  缴费考生于2024年6月10日-14日9:00-16:00期间,登录英才考试网(www.ycksw.net)自行打印准考证。

  (七)考试

  1.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先笔试,后面试。

  2.笔试

  (1)笔试主要测试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与能力;

  (2)考生按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2B涂卡铅笔或0.5黑色签字笔参加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满分为100分, 笔试结束后进行雷同试卷鉴定,认定为雷同试卷的笔试成绩无效。笔试成绩预计于2024年7月15日通过黑龙江省传染病防治院官网和英才考试网对外公布;

  (4)笔试试卷采取机器阅卷,不受理除缺考、违纪、零分外的成绩复核申请。

  3.面试

  (1)面试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2)根据招聘同一岗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末位出现并列的,可相应增加进入面试人数。如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不足3:1的比例,可按规定缩减或取消招聘岗位。临床内科医生、临床外科医生、疼痛科医生、放疗科医生、物理诊断科心电医生、病理科技师、中医科技师、药剂师为医院急需、短缺专业,由用人单位提出申请,经研究,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非考生本人原因,面试当天出现1:1比例的招聘岗位,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小组同一套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平均分(含)以上,否则按不合格处理,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3)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用人单位官网和英才考试网公示5个工作日;

  (4)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现场向考生公布并签字确认。

  4.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笔试、面试辅导培训班。

  5.总成绩计算方式如下:

  总成绩=〔笔试成绩(包含政策性加分)×60%〕+(面试成绩×40%),总成绩折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八)考核与体检

  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1:1比例等额确定考核、体检对象。进入考核与体检程序的考生名单将在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和英才考试网、用人单位官网对外公布。

  1.考核

  (1)面试合格人员进入考核程序。报考同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依次以笔试总成绩高者进入考核环节。

  (2)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实地走访、同考核人选面谈、查阅人事档案或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函调等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核对象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遵纪守法、职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

  (3)因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空额,应从报考同一岗位参加面试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行考核。递补只进行一次。

2.体检

  (1)考核合格人员进入体检程序。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2)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从报考同一岗位参加面试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九)公示与审批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用人单位官网和英才考试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用人单位按有关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资格审核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一环节发现资格不符合岗位要求,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

  五、相关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应届毕业生12个月),最低服务年限5年(含试用期),在此期间不得通过考试(遴选)、调动、借调等方式离开本单位。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应聘人员一经聘用,享受国家及省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学历或专业技术职务应享受的工资福利待遇。

  六、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所有信息均通过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wsjkw.hlj.gov.cn)、英才考试网(www.ycksw.net)及用人单位网站发布。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和有关信息,了解招聘工作进程,同时应保持电话畅通。若因个人未及时查看等原因造成错过考试任何环节,考生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二)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核、报到等,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聘用资格。

  (三)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

  (四)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讨论决定。

  政策咨询电话:0451-57336264

  监督电话:0451-57334854 

  特此公告。

 

  附件:1.黑龙江省传染病防治院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2.现场资格审查需提供材料清单

     3.2024年应届毕业生证明

 

 

黑龙江省传染病防治院

2024年5月6日


附件下载:

3.2024年应届毕业生证明.docx

1.黑龙江省传染病防治院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xls

2.现场资格审查需提供材料清单.doc

文章来源:黑龙江省第四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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