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新都区妇幼保健院编外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公告

发布单位:成都市新都区妇幼保健院发布时间:2024-05-06

成都市新都区妇幼保健院始建于1952年,是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和人才培养为一体的妇幼保健机构,国家三级乙等妇幼保健院,国家级爱婴医院,成都医学院见习教学指定医院,成都市妇幼健康区域指导北部分中心,成都市城北片区新生儿急救点,四川大学华西第二医院区域联盟医院。根据医院业务发展规划,经区卫健局批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专业技术人员,相关信息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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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工作态度严谨,具有高度的责任心,遵守纪律,廉洁从业,保守秘密,维护医院荣誉和利益。

2.热爱妇幼保健事业,身体健康,语言表达清晰,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素质,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

3.达到招聘岗位规定的学历、专业技术资格和年龄等其他条件。

4.服从医院管理,落实医院决策。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且未作出处理决定的;

2.未取得相关毕业证的;

3.有其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三、工资待遇

被录用人员与医院建立劳动合同关系,工资待遇参照本单位同岗位人员,按国家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四、招聘流程

(一)报名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05月07日。

(二)报名方式

1.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根据公布的招聘信息选择应聘岗位,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

2.微信扫一扫“微信报名二维码”,按照页面内容填写报名信息。

3.将本人户籍所在辖区派出所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四川省内的可在“天府通办”APP申领)、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执业证、资格证等其他证件材料原件的清晰扫描件制成一个PDF文档,文档命名为“姓名+岗位+相关证件”,上传至微信报名页面相应位置。

4.将个人简历PDF版上传至微信报名页面相应位置。

5.确认所有报名信息无误后提交,提交后不能修改且不能重复报名,未按规定格式提交资料报名的人员视为无效报名。

(三)资格审查:

1.人事科、医务科、护理部等相关职能科室将联合进行资格审查,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该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招聘的全过程,任何环节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并按照相关规定处理,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2.资格初审通过后,请搜索QQ群 779731249或扫描二维码(二维码附后)添加QQ群,本次招聘有关通知均在QQ群内发布。

(四)考核

1.考核时间:2024年5月10日。

参加考核时需携带本人户籍所在辖区派出所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四川省内的可在“天府通办”APP申领)、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执业证、资格证等其他证件材料原件进行校验,并交复印件一份。

2.考核方式:

(1)考试分笔试、面试,护理增加技能考核。每项考试分值100分,综合成绩满分100分,实际得分保留两位小数点。

超声医师岗(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满分100分,其中理论成绩按50%计入综合成绩,面试成绩按50%计入综合成绩。

护理岗(笔试+面试+技能考核):综合成绩满分100分,其中理论成绩按35%计入综合成绩,面试成绩按35%计入综合成绩,技能考核成绩按30%计入综合成绩。

(2)笔试:医学基础知识和所报岗位的医学专业知识。

(3)面试:所报岗位的医学专业知识及综合素质。

(4)技能考核:报考岗位所对应的专业技能操作和临床基础技能操作。

(5)超声医师岗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入面试;护理岗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前十名进入技能考核,笔试折合成绩+技能考核折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入面试。每一招聘岗位按1:3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应聘人数少的岗位,可放宽到1:2或1:1)。应聘者主动提出放弃,继而出现的岗位空缺,则根据进入面试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名。

(6)笔试、面试、技能考核其中任意一项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综合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

考核地点:成都市新都区妇幼保健院九楼。

(五)体检

时间为2024年5月13日。根据考试综合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综合成绩在 60 分以上的可在报考岗位发生空缺时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一次。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根据有关规定执行,行业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六)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五、聘用

拟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个人资料办理入职手续,与医院签订劳动合同。逾期未报到且未向成都市新都区妇幼保健院作书面说明者,视为自动放弃。

六、其它

1.应聘者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在招聘的任一环节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或录用资格。

2.应聘者在上岗前应与其它单位无任何劳动关系,且无任何劳动纠纷。成都市新都区妇幼保健人事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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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028-83045013

联系人:钟老师、舒老师


文章来源:成都市新都区妇幼保健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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