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人才招聘-天津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人事处发布时间:2024-05-06
因教育事业发展需要,经县委编办核准,天台县教育局下属学校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校医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24年天台县教育局下属学校招聘财政全额补助事业编制校医1名,具体岗位详见《2024年天台县教育局下属学校招聘校医岗位要求一览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招聘岗位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
3、年龄要求:年龄18至35周岁(1988年5月11日至2006年5月10日期间出生)。出生日期以公安机关发放的身份证为准。
4、具备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等条件,详见附件1。
5、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应当回避的情形。
(二)招聘条件有关说明
招聘岗位所列的专业要求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根据招聘岗位特点参照教育部、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按照门类、类、具体专业进行设定。取得多个学历证书的报考人员只能使用其中的一个学历证书进行报考,用于报名的学历证书须取得学历认证,招聘要求所列的专业指学历证书上的专业名称,报考人员以学历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填报专业,若学历证书上的专业与学历认证结果不一致,以学历认证为准。国内高校毕业生的学历认证以学信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为依据,国(境)外高校毕业生的学历认证以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为依据。另外,军队院校、党校、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技师学院技师班的毕业生学历认证参照《2024年浙江省各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中有关学历认定的相关条款的口径执行。
(三)限制报考情况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2、本县正式在编事业人员不得报考同类拨款性质事业单位岗位。
3、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在读的学生(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在读的专升本、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4、属于《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共中央组织部2021年9月17日发布)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不宜报考。
三、报考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资格审核
1、时间:2024年5月10日- 5月11日(上午8:00-11:30 ,下午2:30-5:30)。
2、地点:天台县卫健局109会议室(济公大道99号)。
3、报名材料
(1)2024年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者《推荐表》(原件、复印件各一);非应届生须提供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以及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各一);
国(境)外留学人员毕业证书上毕业时间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的,可以报考符合资格条件岗位,报名时可先提供国(境)外院校毕业学历学位或学籍证明,但须于2024年9月30日前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毕业证书上毕业时间为2024年1月1日前的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专业相近的以所学课程名称为准,并提供国(境)外院校主干课程证明。
(2)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一);
(3)有职业(执业)资格要求的须提供相应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各一),详见附件1。
(4)2024年天台县教育局下属学校招聘校医岗位报名表(附件2)一份,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4、缴费方式
采用现场网上缴费的方式。现场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须在审核通过后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公共支付)进行缴费,考试费50元/门。缴费截止时间为5月11日17:30,逾期不缴费的,视为放弃考试。
5、开考比例:招考人数与缴费确认人数达到1:3以上开考。
缴费确认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取消招聘计划,退还已缴费人员考试费。
四、考试
本次招聘采用笔试与面试相结合形式。
(一)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形式。
1、笔试科目:《临床医学》。卷面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地点:2024年5月19日下午。(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3、准考证领取时间:2024年5月16日(上午8:00-11:30 ,下午2:30-5:30),地点:县教育局人事科1009室(天台县赤城街道飞鹤路358号)。
4、考生应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二)确定面试对象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面试人数与录用指标3:1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对象。若最后一名的笔试成绩出现同分数,则一同入围面试。入围面试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三)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考务工作由天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
五、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考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遇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总成绩高者优先)。
六、体检、考察
(一)体检由县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工作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规定执行。
体检参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体检相关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进入考察对象,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七、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察结束后,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等情况,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天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报批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公示期满后,拟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聘用单位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一律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度,新进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一律不予递补。
2、被聘用对象在首次聘用学校的服务期不少于三年。
3、招聘岗位所需学历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执业)资格、从业资格以及岗位所需的其他有关证书(证明)等取得时间截至2024年5月10日,有其他说明的除外。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须在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不能在2024年9月30日前提供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取消聘用资格,但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书(证明)取得时间截至2024年5月10日,有其他说明的除外。出生日期以身份证为准。
4、考试违规违纪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中组部、人社部《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中组发〔2021〕12号)执行。
5、报考人员对本招聘公告或在指定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天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电话:0576-83930316),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九、咨询和监督
招聘岗位的有关信息、报名手续、招聘进展情况等有关具体问题,请与招聘单位直接联系,咨询电话详见附件。
天台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监督电话:0576-83909039。
本公告由天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涉及岗位类别、学历学位、专业等报考条件设置以及岗位聘用等事项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敬请广大报考者认真阅读招聘公告。
附件1:2024年天台县教育局下属学校招聘校医岗位要求一览表.xlsx
附件2:2024年天台县教育局下属学校招聘校医报名表.doc
天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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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人才招聘-天津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人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