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招聘 宣讲会-温州医科大学就业网发布时间:2024-04-22
安吉县卫健系统下属事业单位2024年择优签约
聘用医疗卫生专业人员2号公告岗位需求计划表
择优签约聘用对象和条件
(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2023年、202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医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择优签约:
1.省级优秀毕业生;
2.校级优秀毕业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二)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不受以上条件限制:
1.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医学类紧缺专业(临床医学、中医学、预防医学、麻醉学、医学影像学、心电图、病理、医学技术等)毕业,年龄35周岁以下;
2.“双一流”大学医学类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2023年、2024年毕业生;
3. 已取得临床医生规范化培训合格证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医学类历届毕业生,年龄35周岁以下;
4.临床医学、中医学、预防医学、麻醉学、医学影像学、心电图、病理、医学技术等紧缺急需专业毕业生,愿意从事临床和医技岗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医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2023年、2024年毕业生;
5.护理专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2024年应届毕业生;
(三)“招聘与招录”并轨的2024年毕业的定向培养生不视为招聘对象。
(四)本县医疗卫生单位辞职人员不可参加择优签约聘用。
(五)已就业人员需征得用人单位同意,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条件(详见计划招聘表)。
择优签约聘用程序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面试→体检及考察→公示及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
本次报名分用人单位报名、高校现场报名两种方式。按照招聘要求,每人限报1个岗位。
报名时间:2024年4月17日至2024年5月6日。
报名方式1:用人单位报名
安吉县第一健共体:安吉县人民医院门诊五楼人事科(安吉县昌硕街道天目中路699号),联系人:傅朝霞;联系电话:15356436089、0572-5027693;邮箱:ajxrmyyrsk@163.com。
安吉县第二健共体:安吉县中医医院门诊四楼人事科(安吉县昌硕街道胜利西路299号),联系人:刘容;联系电话:13819260130、0572-5230006;邮箱:ajlr2007@163.com。
安吉县第三健共体:安吉县第三人民医院行政办公区三楼人事科(安吉县孝丰镇苕源路388号),联系人:齐永刚;联系电话:13567275954、0572-5808325;zjajsy@126.com。
安吉县妇幼保健院:安吉县妇幼保健院门诊四楼人事科(安吉县昌硕街道云鸿东路18号),联系人:陈颖;联系电话:18257210641、0572-5129088;邮箱:ajfby@163.com。
赴各高校的招聘公告将择时通过“健康安吉”微信公众号和所在高校官网中进行发布,现场收取应聘人员简历,接受现场报名。
(二)资格初审
时间:2024年5月7日至2024年5月8日。
报考人员报名后,由各县级医疗卫生单位对其是否符合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核。应聘人员可电话咨询各县级医疗卫生单位资格初审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
(三)笔试
报名截止后进行笔试。报名岗位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将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招聘计划取消的,应聘该岗位人员可自接到取消计划通知规定时间内进行改报名,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名。笔试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负责电话通知到应聘人员,请保持手机畅通。因考生自身原因,无法正常联络,视作放弃资格。
笔试以考核专业理论与专业知识为主。
(四)面试
根据招考岗位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面试根据招聘岗位特点,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开展,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含思考和答题)共为15分钟。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考核由县卫健局、县人社局和用人单位负责进行,县纪委负责监督指导。
面试时间待定,请保持手机畅通。因考生自身原因,无法正常联络,视作放弃资格。
(五)体检及考察
所有考生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面试结束后,所有考生根据考试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工作按人力社保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社保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政策执行。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考察由主管部门统一组织,考察标准和程序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考察结论分为“合格”或“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六)公示及聘用
1.公示。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在安吉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进入公示阶段不再递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反映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拟聘人员。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2024年8月31日前不能毕业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和聘用条件等情况的,取消拟聘资格。
若应聘者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果为不宜聘用,放弃或被取消入围拟聘资格的,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2.聘用。聘用人员列入事业人员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人员聘用合同,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并按合同约定在规定的时间内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取得相应资格者予以解聘。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予以转正定级;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批准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或批准聘用后放弃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进行递补。聘用人员在本县服务期一般不少于5年。
(七)支持政策
所有正式录用人员均为事业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实行岗位聘任制,享受所聘岗位相应待遇。
招聘录用的人才符合我县医疗卫生人才引育实施办法相关政策条件的,按照规定享受相应人才政策待遇。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安吉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安吉县卫生健康局组织人事科:0572-531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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