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医科大学第二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单位:河北医科大学第二医院发布时间:2024-04-17

根据医院发展需要,我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医院概况

河北医科大学第二医院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康复、急救为一体的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医院创建于1918年,现有院本部、鹿泉院区、北院区、上庄院区4个院区运行,正定院区正在建设中。

医院总占地面积10.32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5.08万平方米。编制床位2816张,实际开放床位4126张。甲类大型医用设备(TOMO)1台。乙类大型医用设备5台:内窥镜手术机器人2台、医用直线加速器2台、PET-CT设备1台。全院职工5945人,其中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472名,副高级专业技术人员550名。博士生导师120人、硕士生导师492人。中国工程院院士1人、中国中医科学院学部委员、国医大师1人、长江学者1人、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1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10人、省杰出专业技术人才1人、省高端人才1人、省管优秀专家16人、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含原省突贡专家)21人、省三三三人才工程33人。

医院开设临床医技科室112个,有国家级临床重点专科10个;省级临床重点专科30个;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分中心6个;省级临床医学研究中心9个;省级医学重点学科26个;省级质控中心15个;省级重点实验室10个;省级研究所4个。

作为河北医科大学规模最大的直属教学医院,拥有国家住培专业基地29个,专培专业基地5个,其中国家级重点住培专业基地7个。2023年度获各级各类课题486项,其中国家自然科学基金4项,省级课题63项(含省自然科学基金33项)。获省科技进步奖6项,获省医学会医学科技奖69项。发表SCI(E)论文476篇,获得专利72项。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三、招聘对象

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以及在国(境)外院校取得学历学位并已经在教育部门完成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教育部门学历学位认证时间视同毕业时间)。

四、招聘条件、人数及岗位要求

(一)应聘人员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依法享有政治权利的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热爱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医学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追求和奉献精神;

3、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和心理条件,能正常履职并有较好的专业发展潜质;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

5、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招聘人数

河北医科大学第二医院拟公开招聘医、护、药技、科研和行政后勤岗位工作人员222名,各岗位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要求详见《河北医科大学第二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1)。

招聘人员数量根据各岗位招聘条件要求,遵循“择优原则”,可少于或等于公告发布人员数量。

(三)岗位要求

1、临床医师岗:

(1)2021、2022、2023年毕业,普通高等院校或经教育部门认证的国(境)外院校毕业并符合招聘岗位具体要求的博士研究生。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且取得合格证书的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视同当年毕业。

(2)2023年毕业,普通高等院校或经教育部门认证的国(境)外院校毕业并符合招聘岗位具体要求的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2023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且取得合格证书的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视同2023年毕业。

2、护理岗位:2023年毕业,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护理学专业毕业,通过护士资格考试的毕业生。

3、医学技术、药学岗位:2023年毕业,普通高等院校或经教育部门认证的国(境)外院校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已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并符合招聘岗位具体要求的毕业生。根据科室工作需要,特殊岗位招聘具有相应工作经历的往届毕业生(详见附件1)。

4、科研岗位:2023年毕业,普通高等院校或经教育部门认证的国(境)外院校的硕士或博士研究生,或2023年出站的博士后,符合招聘岗位具体要求,具有较好的科研能力。

5、行政和后勤岗位:2023年毕业,普通高等院校或经教育部门认证的国(境)外院校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符合招聘岗位具体要求的毕业生。根据科室工作需要,特殊岗位招聘2022和2023年本科及硕士毕业生(详见附件1)。

(四)其他要求:

应聘人员报名时应已取得相应证书,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报名时应已取得教育部门出具的认证证书。

五、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2024年4月22日至2024年4月25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非工作时间不提供报名咨询。)

2、报名地点

石家庄市和平西路223号,河北医科大学第二医院行政楼东侧院内(详见下图)

3、报名要求

应聘人员需下载填写《河北医科大学第二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并对照报考岗位条件要求,提供以下相关证件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医院进行现场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核,报名材料包括:

(1)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

(2)高等教育各阶段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并附学信网下载打印的各阶段《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3)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报名时应提供教育部门出具的认证证书;

(4)应聘科研岗位须提供科研业绩证明材料;

(5)岗位要求须取得的执业资格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等材料。

4、因个人原因不便来院现场报名的,可委托他人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代为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被委托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应聘人员亲笔签字的《河北医科大学第二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代现场报名审核授权委托书》(附件3)。

5、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重复报名无效。应聘人员应保证所提供的各种材料和信息真实、准确,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对于发现有弄虚作假、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及聘用资格。医院对所提交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查,结果在河北医科大学第二医院官网(https://www.hb2h.com/)予以公示。

6、医院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务必按医院相关要求,按时提供相应资料,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二)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笔试内容为专业理论考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各专业岗位所需专业及相关技能知识。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笔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将在河北医科大学第二医院官网(https://www.hb2h.com/)另行公告通知。

(三)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

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选规定比例(护理岗位比例为1:2;非护理岗位比例为1:3)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若参加笔试人数未达到以上比例的,则该岗位参加笔试的考生全部进入面试环节。

2、面试方式

根据各专业岗位要求组成专家组,对应聘人员应聘岗位所需的知识及综合能力进行测试,由评委投票表决。同意票数达到评委人数50%以上的方为合格,合格者按照得票数从高到低排序,按各岗位招聘计划确定进入体检阶段人选,各岗位进入体检阶段人选人数不超过计划招聘人数,但可少于岗位计划招聘人数。

3、面试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将在河北医科大学第二医院官网(https://www.hb2h.com/)另行公告通知。

(四)体检

体检工作由河北医科大学第二医院统一组织,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费用自理,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进入下一招聘阶段。体检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将在河北医科大学第二医院官网(https://www.hb2h.com/)另行公告通知。

(五)公示

经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河北医科大学第二医院官网(https://www.hb2h.com/)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六)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通过河北医科大学第二医院官网(https://www.hb2h.com/)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公布报名时间和地点及资格审查结果、笔试的时间和地点、面试的时间和地点、体检工作安排及公示拟聘用人选名单等信息。请考生持续关注我院官网,并保持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应聘人员应及时查看医院发布的有关招聘的各种信息,如有疑问及时与河北医科大学第二医院招聘工作小组联系(电话:66002041),如由于个人原因未及时获知相关信息影响参加招聘工作的,由应聘者个人负责。应聘者未按医院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笔试、面试或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附件请在公告下方下载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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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宣传部 陈世文

2024-04-17 17:42:38

附件2:河北医科大学第二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附件3:代现场报名审核授权委托书.docx


河北医科大学第二医院



2024年4月17日



附件下载:

附件2:河北医科大学第二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附件3:代现场报名审核授权委托书.docx

文章来源:河北医科大学第二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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