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聊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时间:2024-04-01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 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教育部 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实施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的通知》(国卫基层发〔2023〕9号)和《关于做好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编制保障工作的通知》(中编办发〔2023〕248号)等规定,现将2024年聊城市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临清市、冠县、度假区13个乡村医生岗位,具体岗位信息详见附件。
二、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基本政治权利,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有意愿长期从事我市乡村医生工作,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三)学历及专业:临床医学、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等专业普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四)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4月1日以后出生),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现役军人,未取得毕业证书的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三、招聘范围
(一)2023届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含尚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
(二)符合其他有关政策规定,按2023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人员也可报考,包括: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参加“三支一扶”等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察合格后2年内的;大学毕业后未参加工作直接接受规范化培训的人员,于2023年培训合格的。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具体信息见《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公开招聘2023届医学毕业生岗位计划汇总表》(附件)。
四、报名、初审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4月7日9:00 —4月10日16:00
查询时间:2024年4月7日11:00 —4月11日16:00
报名人员通过直接登录网址(http://60.216.53.72:8282),如实填报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招聘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4年4月10日16:00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报名人员对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以及其他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与市卫生健康委联系,电话:0635-8437532。
(二)资格初审
1.时间:4月7日11:00 —4月11日16:00
2.方式:应聘人员资格由聊城市卫生健康委在线审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信息及材料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资格。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取百分制计算成绩。资格审核通过人员于2024年4月19日11:00 —4月21日16:00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作为参加笔试、面试的必备条件。
(一)笔试。暂定4月23日在济南市考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不设最低开考比例,采取闭卷形式。应聘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笔试。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考试时长120分钟。考试试题内容为基层卫生政策、相关法律法规、基本医疗、预防保健、公共卫生等方面知识,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笔试结束后划定合格分数线,并按照笔试成绩排名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笔试结束5日后,考生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成绩。
(二)面试。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照1:3的比例,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面试资格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并面向社会公布。
面试设定合格分数线,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面试结束后,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照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笔试成绩仍相同的进行加试。
六、考察体检
聊城市会同招聘县(市、区)及相关部门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的考察体检等相关工作。
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考察体检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撰写考察材料,并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根据考察情况作出考察结论。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应聘人员不能按规定时间接受考察并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不再递补。
七、公示聘用
市招聘工作专班综合资格审核结果、考试成绩和体检情况,集体研究确定拟录用人员对象,并在市、县级相关部门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期间如有问题反映,查证确属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行决定。
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由乡镇卫生院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明确派至具体村卫生室服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大学生乡村医生入编后应当在村卫生室继续服务不低于6年(不含参加规范化培训时间),3年内未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应当解除聘用合同。
新聘用人员因病、事假累计超过40个工作日不在岗的,试用期顺延至补足其不在岗的工作日后考核,在报到后一年半仍未补足的,视为考核不合格。女性在孕期、产假、哺乳期内不在岗的,试用期顺延至补足其不在岗的工作日后考核。
八、其他
严肃招聘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本简章、《岗位计划表》,准确理解相关政策与要求。在公开招聘期间,应及时登录招聘信息发布网站,了解招聘相关信息。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次招聘发布的简章、岗位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执行。
市卫生健康委咨询电话:0635-8437265
市卫生健康委监督电话:0635-8437532
附件: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公开招聘2023届医学毕业生岗位计划汇总表
附件
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
公开招聘2023届医学毕业生岗位计划汇总表
序号 | 地市 | 区县 | 乡镇卫生院名称 | 村卫生室名称 | 拟招录人数 |
1 | 聊城市 | 临清市 | 临清市尚店镇卫生院 | 尚店镇焦庄联合村卫生室 | 1 |
2 | 聊城市 | 临清市 | 临清市唐园中心卫生院 | 唐元镇李官寨村卫生室 | 1 |
3 | 聊城市 | 冠县 | 冠县辛集镇中心卫生院 | 冠县辛集镇野屋村卫生室 | 1 |
4 | 聊城市 | 冠县 | 冠县桑阿镇中心卫生院 | 冠县桑阿镇野场村卫生室 | 1 |
5 | 聊城市 | 冠县 | 冠县清水镇中心卫生院 | 冠县清水镇后井寨村卫生室 | 1 |
6 | 聊城市 | 冠县 | 冠县北馆陶镇中心卫生院 | 冠县北馆陶镇后纸房村卫生室 | 1 |
7 | 聊城市 | 冠县 | 冠县柳林镇中心卫生院 | 冠县柳林镇大杨庄村卫生室(1) | 1 |
8 | 聊城市 | 冠县 | 冠县甘官屯镇卫生院 | 冠县甘官屯乡西布寨村卫生室 | 1 |
9 | 聊城市 | 冠县 | 冠县梁堂镇卫生院 | 冠县梁堂镇北皇城村卫生室 | 1 |
10 | 聊城市 | 度假区 | 聊城江北水城旅游度假区于集镇中心卫生院 | 于集镇魏庄村卫生室 | 1 |
11 | 聊城市 | 度假区 | 聊城江北水城旅游度假区于集镇中心卫生院 | 于集镇前高村卫生室 | 1 |
12 | 聊城市 | 度假区 | 聊城江北水城旅游度假区朱老庄镇卫生院 | 朱老庄镇朱老庄村卫生室 | 1 |
13 | 聊城市 | 度假区 | 聊城江北水城旅游度假区朱老庄镇卫生院 | 朱老庄镇田庄村卫生室 | 1 |
文章来源:聊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