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南宁市第一人民医院发布时间:2024-04-01
一、市一医院简介
南宁市第一人民医院始建于1914年,是一家拥有百年历史的国家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地处广西南宁市青秀区七星路89号,占地面积3.15万平方米,总院总建筑面积131353.04平方米,其中业务用房面积85480.91平方米,设有52个临床科室,18个门急诊医技科室,编制床位1240张,开放床位1380张。同时南宁市第一人民医院也是卫生部国际紧急救援中心网络医院、全国首批百姓放心医院、国家爱婴医院、中国卒中中心联盟医院、自治区农村儿童重大疾病定点救治医院、绿化环保医院、广西五一劳动奖章获得医院。
医院职工3210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2869人、高级专家534人、医学博士83人、硕士481人。南宁市高层次(学科带头人)人才26人。
市一医疗集团于2019年9月17日揭牌成立,目前已有25家成员单位,包括三级甲等综合医院1家、二级综合医院4家、一级医疗机构12家、健康体检中心2家、养老院2家、门诊部1家,以及南宁市金盾司法鉴定所等3家其他机构。中心医院成立了10个医疗集团运营管理中心,形成了“1+4+20”的城市医疗集团一体化格局和“三二一”运营管理模式。医疗集团成立后,采取同一法人管理模式及非同一法人的托管模式,实行“人、财、物”统一管理,通过医疗资源下沉,提高基层医疗机构整体能力和综合服务水平,逐步实现分级诊疗。医疗集团成员单位--南宁市兴宁区三塘卫生院荣获优质服务基层行全国十佳能力提升亮点机构,“人才、技术、利益、服务”共享的“三塘模式”得到复制和推广,2020年入选自治区党委改革办优秀改革案例。大力推进医养结合工作,成效显著,2022年养老服务中心荣获自治区人社厅“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资质,获批成立自治区级职业技能培训中心、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打造“标准制定、技术指导、业务培训”为一体的医养结合示范基地。医疗集团建设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经验入选中国—世界卫生组织合作项目典型案例;医院与南宁市军休机构签约提供就诊服务入选全国医养结合试点典型经验。
二、高层次人才引进需求(长期有效)
1.高层次人才岗位:临床医学、医学技术等相关专业博士或高级职称者,以及护理专业硕士者均可报名,医师岗位的人才有住培证者优先。
2.高层次人才福利待遇
符合南宁市卫健委会《关于印发南宁市公立医院高层次人才引育工作实施办法》及我院人才引进条件者,给予人才引进费(含安家费)27-210万元,科研启动经费20-30万元,提供过渡房或租房补贴10万元,获自治区级人才称号或认定为区高层次人才者按1:1给予一次性奖励,获国家级人才称号者按1:2给予一次性奖励,人才引进待遇可面议。入职后符合南宁市有关规定者可为其申请南宁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及首次购房补贴20-60万元。符合医院“登峰人才”条件者,享受30-50万元人才培养经费。人才可按入编程序优先办理事业单位编制,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购买五险一金,享受生活补助、带薪年休、工会福利、健康体检等,享受医院有关进修学习等的规定,协商解决子女入学、配偶的工作问题。
三、各科室人才招聘需求132人
(详见附件)
各科室人才福利待遇
1.对于符合南宁市事业单位编制条件的人员,均有机会通过考核办理入编。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同工同酬,购买五险一金、企业年金,享受生活补助、带薪年休、工会福利、健康体检等,报销外出学习及进修的费用及读研的学费。按南宁市有关规定为其申请南宁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南宁市高层次人才首次购房补贴20-40万元。入职后符合医院“优青人才”条件者,享受5万元人才培养经费。
2.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执行“两个同等对待”政策(“两个同等对待”指: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派遣、落户等方面,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职称晋升、岗位聘用、薪酬待遇等方面,与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四、报名方式
扫描下方二维码报名
(面试通知将通过邮件发送,请正确填写邮箱号)
2.报名时间:2024年3月26日至4月9日。
3.招聘流程:人事科将按照招聘程序安排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进行专科考核及面试,择优录取;通过考核后进行入职体检,体检合格经公示无异议后人事科将发送录用通知,拟聘人员须按规定时间报到、办理入职手续,签署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签订聘用(劳动)合同。
五、联系方式
南宁市七星路89号南宁市第一人民医院6A楼2楼人事科2室,邮编:530022
招聘咨询:邓老师、骆老师、覃老师,电话:0771-2636290
监督举报电话:0771-2636282
*具体招聘公告详见医院官网(http://nn1yy.com/)人才信息板块。具体招聘办法由南宁市第一人民医院解释。集团成员单位待遇按各成员单位相关制度执行。
南宁市第一人民医院
2024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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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南宁市第一人民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