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乐山市精神病院发布时间:2024-03-26
因医院业务发展需要,面向社会自主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医院简介
乐山市精神病医院创建于1958年,坐落于乐山市市中区凤凰路北段168号,是乐山市民政局直属非营利性社会福利事业单位,是国家民政三级福利事业单位、国家卫生二级甲等精神病专科医院,是乐山市司法鉴定工作管理委员会授权的司法精神病鉴定业务医院,是市级残疾儿童(孤独症、智力)康复救助定点机构。
二、基本条件
(一)应聘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本通知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及资格要求,特别优秀人员可适当放宽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试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名者不符合报名条件,
弄虚作假,报名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三、招聘岗位和条件
四、报名
(一)报名方式:电子邮件报名,请严格按照报名要求准备相关资料。
1.邮件报名:应聘者将以下材料电子版发送到医院人事科邮箱(邮件标题注明“报名邮件+考生姓名+报考岗位”)。⑴《乐山市精神病医院自主招聘工作人员信息表》(附件1),请附本人近期免冠证件照片;⑵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资格证等扫描件(当年毕业的应届毕业生需出具学籍证明,并在2024年8月前办理入职手续时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⑶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扫描件。报名材料扫描件按顺序插入一个Word文档或PDF文档,通过邮件发送至指定邮箱:1958359941@qq.com,邮件主题备注:考生姓名+报考岗位。报名初审结果通过邮箱反馈至报考者,请邮箱报考人员密切注意本人使用的报名邮箱信息。
(二)报名时间:2024年3月26日- 2023年4月8日17:00。以邮箱服务器收到邮件时间为准.
联系人:胡瑜
联系电话:0833-2601175 18228313386
地点:乐山市市中区凤凰路北段168号
邮箱: 1958359941@qq.com
四、考务工作
考核方式:直接面试。应聘人员的总成绩=面试成绩,≧75分为合格。通过考核合格的人员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若岗位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大于1:20,则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笔试仅作为报考人员进入面试资格的方式,不计入考核总成绩。
我院自主招聘,详细安排电话另行通知。报名人员需保持通讯畅通,因无法与报名人员取得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负责。
五、体检
考核合格人员,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相关标准和程序进行体检。
六、审核确认和聘用
通过综合考核和体检合格的人员,医院公布拟聘用名单。拟聘用人员须持本人本专业毕业证、学位证、相关资格证等到医院审查后办理聘用。
附件:《乐山市精神病医院自主招聘工作人员信息表》
乐山市精神病医院
2024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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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乐山市精神病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