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蚌埠医学院学生处发布时间:2024-03-21
为进一步完善我校护理专业师资结构,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78号)和《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 [第28号]),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见附表1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本科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
(二)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及职业道德;
(三)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相应专业毕业;
(四)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聘用一年内后取得);
(五)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六)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见岗位表);
对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等人员,不得报考。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资格审核
1.报名。报考人员填写“安徽省灵璧师范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连同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应届生报名时先提供毕业学校就业推荐书)、教师资格证(聘用一年内后取得)扫描件,打包发送到1192199351@qq.com邮箱。报名截止日期为2024年5月20日。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给予取消相应环节资格等处理。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理。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2.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安徽省灵璧师范学校组织实施,审核通过后会以邮件或电话方式通知报考人员本人。
(二)考试
考试以专业测试为主,采取无生上课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素养、教育教学水平和综合素质能力等。
(三)体检与考察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
考察工作灵璧师范学校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考试、考察时间以灵璧师范学校通知为准。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四)聘用
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报考人员,由安徽省灵璧师范学校根据相关规定与之签订编制外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聘用人员工资按大中专毕业生试用期待遇有关规定执行;在学校发放的津贴福利上,享受在编教职工同等待遇;学校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聘用人员购买社会保险,缴费标准及各方负担比例严格按照当地社保机构规定办理。
五、有关事宜
咨询电话: 13965848027 李老师
请在工作日正常办公时间咨询。
特此公告。
安徽省灵璧师范学校
2024年3月20日
附件1:
安徽省灵璧师范学校2024年
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
学科 | 招聘 计划 | 专业 | 学历 | 其他 |
医学康复 | 2人 | 医学康复技术 | 大学本科 | 有临床工作经验优先 |
护理 | 8人 | 护理 | 大学本科 | |
医疗 | 2人 | 临床医学 | 大学本科 |
文章来源:蚌埠医学院学生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