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武汉大学医学部就业信息网发布时间:2024-03-19
一、医院简介
陆军军医大学西南医院坐落于两江环抱、山水相依的重庆市沙坪坝区高滩岩上,有着悠久的历史和光荣的传统。医院源头由南京中央医院、红四方面军总医院第三分院、中正医学院附属医院3所医院构成,1929年建于南京,1941年迁至重庆,1950年由西南军政委员会命名为西南医院,1975年由中央军委命名为第三军医大学第一附属医院,2017年转隶为陆军军医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栉风沐雨,九秩西南。经过90余年的建设发展,医院形成了烧创伤、感染病、胆道外科、运动损伤与康复、心脑血管病、临床检验与病理精准诊断等临床优势领域,大面积重度烧伤救治、复杂肝胆管结石及其并发症等治疗技术世界领先,复杂颅脑创伤救治、骨缺损与骨不连治疗等技术国内领先,独创用于烧伤面积估算的“中国九分法”,研发国内首例尿动力检查和国内最早的生物人工肝系统。先后3次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16次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获得军队和省部级科技进步一等奖62项,医院2022年综合排名(复旦版) 全国第27名 (重庆第一) ,22个学科上榜与提名全国最佳专科。
医院始终坚持高质量发展,积极乘势而为,科学谋划学科人才建设,先后培养和引进院士5名,待遇五级以上专家教授70名,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47名,973首席科学家、国家杰青、长江学者等军地高层次人才200余人。现有中科院院士1名、专业技术少将2名,国家重点(培育)学科12个、国家临床重点专科12个、军队首批临床重点专科10个。先后有100余人获全国优秀共产党员、全国优秀共青团员等全国性表彰,300余人次获全军优秀共产党员、全军优秀教师等军队和省部级表彰。
二、招收类型
全额资助地方博士后:面向地方应届毕业博士或取得博士学历学位的无劳动关系社会流动人才
部分资助地方博士后:面向地方已就业的博士毕业生
军队人员博士后:面向军队在职干部、军队文职人员
临床型博士后:面向参加本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人员
三、招收学科
生物学、基础医学、临床医学、生物医学工程、药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等生命科学相关的交叉学科
四、申请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2.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临床医学流动站不超过40周岁),获得博士学位时间不超过3年。
3.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学术研究潜力。近5年的5篇代表作成果(第一或通讯作者)包含下列条件之一:(1)在JCR-SCl前二区期刊发表SCl论著至少2篇,其中1篇IF≥3.0;(2)在JCR-SCl前三区期刊发表SCl论著总IF≥8.0;(3)在《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北大版)》收录期刊发表原创性论著至少3篇。
4.申请进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必须全脱产进站,不得兼职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5.除应届博士毕业生外,地方在职人员申请全额资助博士后,需出具原人事关系单位开具博士后进站后解除劳动合同承诺书,军队在职干部和军队文职人员需出具原单位同意博士后入站意见。
五、出站条件
满足下列最低出站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出站:
1.在CSCD收录期刊发表学术论著1篇和获得省部级以上科研基金1项;
2.在SCl收录期刊IF≥3.0的期刊发表学术论著1篇。
六、薪酬及待遇
1.工资薪酬:全额资助地方博士后按每年每人37-60万确定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待遇。军人和军队文职人员按军队规定工资标准发放,不享受以上工资待遇,可按规定享受科研等级津贴和科研绩效津贴。
2.进站安家费:全额资助地方博士后、地方临床型博士后入站后一次性给予安家费3万元/人。
3.科研启动费:所有军队和地方博士后入站后一次性给予科研启动费3万元/人。
4.科研激励:根据科研成果,可享受最高50.4万科研绩效奖励;同时积极支持申报各级各类项目资助,如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或重庆市“博新计划”,按审批标准发放工资,同时享受博士后工资待遇;获批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者,军队按照1:1匹配经费。
5.住房保障:在站期间提供博士后公寓(家具家电齐全)或发放租房补助。
6.其他待遇:①地方博士后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可以随本人落户。子女入学入托与单位相同资历现役干部同等对待,就读排名重庆第一、全国前列的幼儿园。军人和文职人员博士后在站期间,按规定享受夫妻分居生活费补助。②每年提供免费员工体检一次。③在站期间科研成果取得重大突破,获得国家和军队科技奖励的,以及入选国家博新计划、博士后基金特别资助的军人博士后,可由军委政治工作部优先选调到我院。④全额资助博士后工作期满后,经考核优秀并符合规定条件的,可特招入伍或直接引进为我院文职人员,或申请留院聘用。
叠加项目资助
获批各类博士后资助项目者,除享受基础年薪外,叠加享受上级部门项目资助经费,包括但不限于如下项目:
(1)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A档(即国家“博新计划”)、B档、C档,资助期为两年。A档入选者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28万元,另一次性配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科研资助经费8万元;B档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8万元;C档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2万元。
(2)重庆市“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重庆市人社局给予每人两年60万元的资助,其中40万元为博士后日常经费,20万元为博士后科学基金。(若重庆市调整经费标准,则随之调整)
(3)“香江学者计划”。资助经费为每人36万元人民币和43.92万港币(约合36万元人民币),主要用于支付获选人员在港期间的生活开支、住房补贴、医疗保险、科研补助及往返旅费等。
(4)“澳门青年学者计划”。资助经费为每人36万元人民币和42万澳门币(约合 36 万元人民币),主要用于获选人员在澳门期间的生活开支、住房补贴、社会保险以及往返旅费等。
(5)重庆市博士后国际培养交流计划项目。重庆市人社局资助30万/两年,15万/年。(若重庆市调整经费标准,则随之调整)
七、申请程序
1.选择合作导师,达成初步意向
申请者根据本人所学专业和意愿,按照招收博士后专业目录选择合作导师,并与科室联系人联系,达成初步意向;也可通过教学管理中心研究生办联系合作导师。
2.参加科室面试考核
由合作导师所在科室组织面试考核,对申请者学术水平、科研能力、思想政治表现等进行综合考核,提出初步招录意见,时间根据科室安排而定。
3.医院博士后专家学术委员会审核
博士后专家学术委员会考核以会评或函评的形式进行,由科室面试考核合格的申请人,提交材料至教学管理中心,由教学管理中心组织医院博士后专家学术委员会评审把关。
4.学校及上级部门审批
5.博士后报到
经上级部门批准入站的博士后人员,凭《入站通知书》到教学管理中心办理入站相关手续。
八、博士后招收专业目录
见Excel附件
九、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高滩岩正街30号西南医院
邮 编:400038
联系人:杨老师
电 话:023-68773005
简历投递:swhjgzx@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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