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江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时间:2024-03-19
按照《关于做好全省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招聘工作的通知》(赣卫基层字【2024】4号)文件有关要求,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现将鹰潭市2024年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鹰潭市2024年大学生乡村医生招聘计划共1名。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如下: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
1.2023届具备临床医学、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等医学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高校应届毕业生及2021年6月以后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符合其他有关政策规定,按2023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人员也可报考,包括:
(1)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
(2)参加“三支一扶”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
(3)大学毕业后未参加工作直接接受规范化培训的人员,于2023年培训合格的。
2.已按照江西省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招录的2023届高校毕业生和2020年-2022年通过“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免试申请乡村医生执业注册政策”进入村卫生室工作的大学生,必须符合如下条件:
(1)具备临床医学、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等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
(2)以应届生身份(含尚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进入村卫生室服务,且目前仍在村卫生室服务。
(3)工作的机构为乡镇卫生院(不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下设或一体化管理的公办村卫生室(不含社区卫生服务站)。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基本政治权利,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有意愿长期从事我省乡村医生工作;
2.学历及专业:临床医学、中医学类(包括中医学、藏医学、民族医学、针灸推拿、中医骨伤)、中西医结合类等专业,且同时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条件的普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要求的其他必须条件。
5.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招聘:
(1)曾因违法受到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
三、考试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为2024年3月25日9:00-3月28日17:00。考生通过江西人事考试网相关报名专题进行报名、缴费和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作为参加笔试、面试及体检的必要凭证。考试采取诚信报考模式,笔试后对进入面试阶段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核。
缴费标准按照赣发改收费字〔2017〕340号文件规定为每人每科50元。
四、笔试、资格审查、递补及面试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全省统一组织《医学基础知识》闭卷笔试,定于2024年4月13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进行,考点统一设在南昌市,具体地点见准考证。笔试命题、考务、阅卷工作由省卫健委会同省人事考试中心共同组织,考试内容为基层卫生政策、相关法律法规、基本医疗、预防保健、公共卫生等方面知识。试卷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限120分钟。笔试结束5日内,省人事考试中心向省专班报送成绩,省专班将划定笔试合格线,并将笔试成绩分别反馈至各设区市专班。
(二)资格审查
入闱考生在参加面试前按市工作专班要求的时间和地点,持报考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按照“谁招聘、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采取“逐人审、逐项核、即报即审”的办法,由市工作专班严格按照招聘条件和范围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集中会审,建立审核工作记录台账,专班审核人员签字确认,作为备查资料。
(三)递补
对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产生的面试人员空缺,从本岗位未入闱人员中按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一次。递补人员须通过资格审查后方能参加面试。无人可递补时,将组织现有入闱人员面试。面试由鹰潭市卫健委和鹰潭市人社局联合组织,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后续公告为准。
(四)面试
按照《江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等规定,组织人员面试。面试次序由抽签确定,全过程录像,成绩现场公布,并经考生签字确认。
五、总成绩计算办法
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办法计算最终总成绩。在面试工作结束2个工作日内,公布总成绩、岗位排名,按同一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若总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者排名为先,笔试成绩也相同时,采取加试面试的方式确定排名先后。面试缺考者,不计算总成绩。
六、体检、公示、备案、聘用
1.体检。市专班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组织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对因体检不合格或放弃招聘资格出现的岗位空缺,按同一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2.公示。市专班综合资格审核结果、考试成绩和体检情况,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市、县级相关部门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期间如有问题反映,查证确属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行决定。
3.上报备案。市专班将考试成绩、资格审核、体检、公示等原始材料建档管理,并向省专班上报加盖专班五部门公章的拟聘用人员名册、招聘工作完成情况报告。
4.聘用管理。拟聘人员按程序报批或备案后由乡镇卫生院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纳入乡镇卫生院事业编制管理,明确具体岗位,切实履行乡村一体化管理主体责任。纳入事业编制的大学生乡村医生应当在村卫生室继续服务不低于6年(不含参加规范化培训时间),并在入职后3年内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如未满服务期限,或未能按期取得相应资格,则解除聘用合同,人员办理下编手续,收回事业编制。对大学生乡村医生交流、解除聘用合同后空缺的编制,定向用于后续年度大学生乡村医生招聘工作。
七、纪律监督和责任追究
报考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查明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予以严肃处理和责任追究。有情节严重、影响恶劣或者情节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的违规违纪行为的,将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其他注意事项
1.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本公告由鹰潭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本次招聘的相关政策以本公告为准。公告其它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和文件执行。
3.考生报考时,属资格审查及具体岗位条件问题,请拨打对应的单位联系电话咨询。
鹰潭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电话:0701-6216959
余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电话:0701-5881102
鹰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电话:0701-6440388
监督举报电话:0701-6216939
鹰潭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鹰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3月18日
文章来源:江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