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温州鹿城区人民政府发布时间:2024-03-18
为全面贯彻落实人才强卫战略,深入推进温州市鹿城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招引培育一批优秀卫生人才,优化人才队伍结构,为全区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更好满足人民群众高水平健康服务需求,经研究,温州市鹿城区卫健系统计划公开选聘医学类优秀毕业生39名(事业编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对象
(一)2022、2023、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
(二)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3月30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位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的留学人员。
未满服务期的定向生、委培生,普通高校在校生(2024年应届毕业生除外),2023年温州市鹿城区卫健系统赴高校公开招聘优秀毕业生已签约人员,温州市鹿城区卫生健康局下属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列入选聘对象范围。
二、选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卫生健康事业。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
(四)本科毕业生要求1994年1月1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要求1989年1月1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要求1984年1月1日后出生。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等其他条件。
(六)国内高校2024年应届本科毕业生、硕士研究生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国内高校2024年应届博士研究生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国内高校往届生须在2024年3月30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留学人员须在2024年3月30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及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七)不存在下列情形:
1.因相应考试违规违纪行为被各级人事考试机构处罚且尚在禁考期内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涉嫌违法犯罪且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被依法认定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7.其他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情形。
三、选聘单位和具体岗位要求
(一)选聘单位和具体岗位要求详见《2024年温州市鹿城区卫健系统公开选聘医学类优秀毕业生计划表》(附件1)。
(二)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专业由选聘单位和温州市鹿城区卫生健康局参考《2024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审查认定。目录中未列入的专业或各高校新设专业,如与岗位要求的专业相近、相似的,由报考人员提供相应的学习课程等佐证资料,证明确实相近、相似的,本着“宜宽不宜窄、有利于人才选拔”的原则进行审查认定。
(三)国(境)外学历学位有关毕业时间及所学专业的认定,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
(四)温州市鹿城区人民医院、温州市鹿城区第三人民医院属于试行编制备案制管理的公立医院,本次选聘的人员使用事业编制报备员额,按照温鹿编〔2015〕77号文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各项人事管理制度。
四、选聘办法与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综合比选、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组织报名
报名采取预报名、现场确认(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每人限报1个岗位,多报无效。仅进行预报名而不参加现场确认的,报名无效。现场确认时,同步受理未进行预报名人员的现场报名。
1.报名所需材料
(1)《2024年温州市鹿城区卫健系统公开选聘医学类优秀毕业生报名表》(附件3),需附1寸彩色免冠近期照片1张。
(2)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
(3)各学历层次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含各学历层次)。
(4)学业成绩单、各类荣誉证书和其他可以证明个人能力水平的材料。
2.预报名
报考人员可按本人实际选择现场预报名或网络预报名。
(1)现场预报名
①时间:2024年3月23日8:30-12:00,逾期不予受理。
②地点:浙江中医药大学滨文校区18号楼一楼大厅。
③报考人员须携带报名所需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类网上查询验证结果报告及电子认证书提供打印稿,下同)至指定地点进行现场预报名并接受选聘单位和温州市鹿城区卫生健康局的资格审核。
(2)网络预报名
①时间:2024年3月19日9:00—3月28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
②报考人员以电子邮件方式将报名所需材料扫描件(压缩文件并命名为“报考岗位+岗位代码+姓名”)发送至邮箱LCWJJRSZP@VIP.163.COM,邮件标题须注明报考岗位、岗位代码及姓名。选聘单位和温州市鹿城区卫生健康局将根据报考人员发送的材料对其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进行预审。
3.现场确认(现场报名)
(1)时间:2024年3月30日9:00-12:00,逾期不予受理。
(2)地点:温州医科大学茶山校区田径场。
(3)已进行网络预报名的人员,须携带报名所需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至指定地点参加现场确认,并接受选聘单位和温州市鹿城区卫生健康局的资格审核。只进行网络预报名而未参加现场确认并接受资格审核的,视作自动放弃。
(4)已在浙江中医药大学进行现场预报名的人员,须至指定地点参加现场确认。只进行现场预报名而未参加现场确认的,视作自动放弃。
(5)未进行预报名的人员,可直接携带报名所需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至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报名,并接受选聘单位和温州市鹿城区卫生健康局的资格审核。
(二)综合比选
时间:2024年3月30日
选聘单位和温州市鹿城区卫生健康局通过查看报名材料、面谈等方式了解报考人员具体情况,综合评估其与报考岗位的匹配度。0309岗位按不低于选聘计划数1:3的比例择优确定面试对象,0101-0102、0201、0305-0308、0311-0315岗位按不低于选聘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0202、0301-0304、0310岗位可按1:1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名单将在鹿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三)面试
时间:2024年3月31日(暂定)
面试工作由温州市鹿城区卫生健康局统一组织实施,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主要考察报考人员适应实际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参加面试,否则视作自动放弃。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设定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再进入后续环节。
(四)签约
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按选聘岗位开考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签约对象,遇面试成绩同分的,则另行加试(下同)。签约对象须在规定的时间(暂定2024年3月31日,具体时间视面试工作进展情况另行通知)与温州市鹿城区卫生健康局签订协议书,否则视作自动放弃,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五)调剂
在2024年4月15日前,对未开考或未招足计划但已无其他面试合格人员可予递补的岗位,组织开展调剂工作。调剂通知将发布在鹿城区人民政府网站。
面试成绩高于75分(含75分)但未被确定为签约对象的(不含放弃签约的人员),如符合调剂岗位资格条件且本人有调剂意愿的,须按规定时间、地点及要求提出调剂书面申请,逾期不再受理。经选聘单位和温州市鹿城区卫生健康局资格审核通过,确定为签约对象并签订协议书。如遇同一岗位申请调剂人数超过调剂计划数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签约对象。如仍有岗位未招足计划,将相应核减或取消选聘计划。
(六)择岗
调剂工作完成后,组织0310-0315岗位签约对象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如有调剂对象,列最后位)进行择岗,择岗时间、地点及要求等另行通知。如有择岗后放弃的,不再递补。
(七)体检、考核
签约对象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参加体检,否则视作自动放弃。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核对象,具体名单将在鹿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体检、考核工作由温州市鹿城区卫生健康局统一组织实施,相关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执行。如有体检、考核自动放弃或不合格者,均不再递补。考核期不超过120日(自考核对象名单公布之日起算),超期未完成的,终止考核,不再递补。
(八) 公示
体检、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鹿城区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示7个工作日。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未按公告规定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不得列为拟聘用对象,其空缺资格不再递补。
(九)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但在2024年12月31日前仍无法查清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拟聘用对象须在公示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提交办理聘用手续所需材料,不按规定时间及要求办理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考的,应在办理聘用手续之前自行负责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关系,办理聘用手续时提交相关解除证明材料。
事业单位公开选聘的工作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按聘用单位现有岗位情况予以聘任,签订《浙江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拟聘用人员须在办理聘用手续后3年内取得相应岗位从业所需的执(职)业资格证书,否则到期后予以解聘。
五、其他告知事项
(一)本次选聘相关信息将发布在鹿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ucheng.gov.cn),请予以关注。
(二)资格审核贯穿公开选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面试、聘用等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相应资格。
(三)根据《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文件精神,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选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四)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执行。
(五)本次选聘对象在温州市鹿城区卫健系统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不包含全省统一的医师规范化培训时间)。
(六)咨询电话:温州市鹿城区卫生健康局88201190、88201200、88108908(报名咨询),温州市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88990785,选聘单位咨询电话详见计划表。
附件:附件1:2024年温州市鹿城区卫健系统公开选聘医学类优秀毕业生计划表.xls
附件2:2024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xlsx
附件3:2024年温州市鹿城区卫健系统公开选聘医学类优秀毕业生报名表.doc
温州市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温州市鹿城区卫生健康局
2024年3月18日
附件下载:
附件3:2024年温州市鹿城区卫健系统公开选聘医学类优秀毕业生报名表.doc
文章来源:温州鹿城区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