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广东省中医院发布时间:2024-03-16
广东省中医院(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二临床医学院、广东省中医药科学院、中国中医科学院广东分院)始建于1933年,是我国近代史上最早的中医医院之一,被誉为“南粤杏林第一家”。目前,医院开设7个院区(大德路总院、二沙岛医院、芳村医院<广州市慈善医院>、大学城医院、珠海医院<珠海市中医院>、琶洲医院<广州和睦家医院>、贵州医院),3个门诊部(下塘门诊部、天河门诊部、石井门诊部),托管珠海市斗门区侨立中医院(广东省中医院斗门医院),在建广东省中医院南沙医院,已发展成为一家现代化、综合性大型中医医院。
医院连续10年蝉联全国中医医院竞争力排行榜榜首,连续4年在“中国医院科技量值”排行榜中位列全国中医医院第一,是全国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试点医院、广东省高水平医院建设首批重点建设单位,入选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输出医院,被首批纳入“辅导类”的中医类国家医学中心创建单位。医院是广东省唯一一家进入二期建设的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2020年获批中医领域唯一一个粤港澳联合实验室——粤港澳中医药与免疫疾病研究联合实验室,2021年获批我国首个中医类国家重点实验室——省部共建中医湿证国家重点实验室,2022年入选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项目储备库,2023年获批我国首个中医类全国重点实验室——中医证候全国重点实验室。
因医院发展和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招聘中层干部2名,诚邀有志之士加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一)大学城医院耳鼻咽喉头颈科主任或副主任1名;
(二)骨伤科研究室主任或副主任1名。
二、任职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热爱党的医疗卫生事业,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
(二)德才兼备,身体健康,全职到岗。
(三)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年龄在50周岁以下,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年龄计算截止时间:2024年3月。
(四)具有5年以上相关岗位工作经历,有管理经验者优先考虑。
(五)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相关的专业素质或者实践经验,熟悉有关政策法规和行业发展情况,具有胜任岗位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素养。
(六)其他要求:
1.大学城医院耳鼻咽喉头颈科主任或副主任岗位:
一般应具有硕士学历学位,在耳鼻咽喉头颈科专业领域具有较高的影响力,综合素质高,临床、科研能力强。
2.骨伤科研究室主任或副主任岗位:
(1)具有生物医学(含中医学)及相关专业的博士学位。
(2)具有丰富的临床研究、生物力学研究,中医骨伤科学相关的实验室基础研究等方面的经验;具有较高国际学术影响力,具备出色的战略眼光和国际视野;有丰富的科研管理经验和组织能力。
(3)具有主持国家级课题、或参与省部级二等奖以上的科研成果、或有开发创新药物、医疗器械相关经历的。
(4)国家级人才(国家杰青、长江学者、特支、岐黄学者等),曾担任高等院校或研究所所长、国家级重点学科带头人、后备学科带头人或学科骨干者优先考虑。
(七)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受行政处分、纪律处分未满5年或有其他违规违纪行为的。
2.近5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三、报名时间
自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3月23日止。
四、应聘方法及程序
(一)应聘者需提交如下材料
1.填写并提交广东省中医院招聘中层干部报名表(详见附件)。
2.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职称证、执业资格证等扫描件。
3.能充分反映本人业务水平的其他相关材料扫描件,包括但不限于:(1)论文、论著目录;(2)重要获奖情况;(3)主持完成的课题(项目);(4)主要代表性论著;(5)从业经历证明等。
(二)应聘程序
1.应聘者报名;
2.资格审查和业绩审核;
3.应聘人员面试答辩;
4.面试通过者参加体检(含心理测试);
5.组织考察、公示;
6.办理聘任手续。
五、聘期说明及待遇
首聘期为三年(试用期一年),一年后由医院按规定进行考核,合格者正式受聘。
医院根据受聘人的条件和岗位要求,提供薪酬福利待遇,具体面议。
六、报名及咨询联系方式
应聘者需提交的材料请发送电子版至rsc@gzucm.edu.cn
咨询联系方式(广东省中医院组织人事处):020-81887233-30823
七、其他说明
1.应聘者应于报到前取得相应证书、资质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2.为落实亲属回避制度要求,如与我院职工有配偶、子女、兄弟姐妹等亲属关系的应聘者,报名时务必在家庭成员信息中进行说明。
3.应聘者须承诺应聘信息填写真实、完整、准确,应聘者对填写信息及应聘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以虚假信息报名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有伪造、变造学历、学位、职称等证件或工作经历证明等行为的,按规定追究个人责任。
4.本公告解释权归医院党委,具体解释工作由医院组织人事处负责。
温馨提示:应聘过程中,我院通过手机短信等方式与应聘人员保持联系,请保持个人手机通讯通畅。
广东省中医院
2024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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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广东省中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