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金华市第五医院发布时间:2024-03-12
金华市第五医院(原金华铁路医院)创建于1982年,是市卫健委所属的一家以皮肤科为龙头、内外老年康复等科为支柱的二级综合性医院,差额拨款事业单位,“浙江省先进基层党组织”,浙江省文明单位。医院核定床位300张,医院本部位于市中心五一路208号,医院分院位于金华市迎宾大道1617号。
医院迁建项目位于金华市婺城区二环西路西侧、临江东路以北地块,占地面积约170亩,按浙江省综合性三甲医院标准设置,建设床位数1000张,拟于2026年建成投入使用。项目完成后金华市第五医院(浙江医院金华分院)将以“打造学科健全、特色鲜明的现代化人文医院”为愿景,建设成为以皮肤病学、老年医学群和康复医学等为特色,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为一体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
因工作需要,现面向2024届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招聘10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报备员额),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义务。
(二)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三)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专业、技能条件及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报名要求及说明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金华市第五医院2024届研究生公开招聘岗位及条件需求表》(附件1)。
(二)其他要求
1.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能力水平,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和学历学位等要求。
2.2024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住培结业考试合格证书。
3.年龄35周岁以下(1988年3月12日以后出生)。
4.涉及卫生专业技术岗位,要求所学专业应与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执业医师考试报名条件相适应。
5.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招考专业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参考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审查认定。
6.根据《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文件有关规定,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与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住培合格证书上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选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以上人员需在规定时间(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住培结业考试合格证书。
7.专业问题由金华市第五医院及金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3月31日17时。
2.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金华市第五医院党建工作办公室(金华市五一路208号,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3:30—17:00)
网络报名:发送报名所需材料至电子邮箱jhwyrs@sina.com(网络报名人员须在考试前提供报名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现场资格复审)。邮件名为:姓名+学历+应聘岗位。
3.报名所需材料
(1)金华市第五医院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
(2)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2024届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就业协议书、就业推荐表等相关材料复印件;
(3)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资格审核
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及条件要求,对报名人员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资格审查通过人数达到招聘计划数3倍的进入考试,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按比例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报名人员应对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考试
1.考试分为业务考核和面试两部分,满分均为100分,分别以40%、60%计入总成绩。业务考核采用笔试的形式。根据业务考核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不足此比例,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2.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名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作放弃。面试开始前有考生放弃面试资格的,由招聘单位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三)体检、考察
根据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业务考核成绩高的排位在前,下同)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执行。体检费用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资格,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
(四)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金华市第五医院网站(http://www.jhwyy.com)和金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jinhua.gov.cn/)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聘用
1.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资待遇和各种规定保险。
2.拟聘用人员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体检、考察放弃或不合格的,或在拟聘用公示前放弃的,由招聘单位决定是否进行递补,递补须在拟聘用公示前完成,公示后一律不再递补。
3.2024届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未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和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格证书的,或在校期间受过处分至毕业时未撤销的,取消聘用资格;“两个同等对待”人员未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住培结业考试合格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金华市第五医院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金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监督指导。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金华市第五医院负责解释,并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联系电话:0579-82368513(党建工作办公室),联系人:吕老师、金老师。
监督电话:0579-82526216
金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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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金华市第五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