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济宁医学院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发布时间:2024-03-09
一
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
二 人才补助政策
落实《淄博市人才金政50条》相关补助政策及医院制定的《高层次人才补助政策》,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发放各类补助:
三招聘范围及条件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应聘初级岗位的,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83年3月以后出生);应聘中级岗位的,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1978年3月以后出生);应聘副高级岗位的,年龄在50周岁及以下(1973年3月以后出生)。
(四)符合招聘岗位的学历、学位、专业、方向、技能等要求。
(五)符合招聘岗位的工作经历和其他要求。
工作经历是指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并缴纳职工养老保险、在部队服役、被国家机关录用、被事业单位聘用期间的工作经历。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时间截止到2024年3月。
(六)适应招聘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七)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下同)应聘的,须征得所在单位(就业协议单位,下同)同意。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八)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九)根据《关于转发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文件的通知》(鲁卫科教字〔2021〕2号)文件精神,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落实“两个同等对待”政策。
(十)不能应聘的情形详见应聘须知
四报名
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五考试等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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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联系方式
医院咨询电话:0533-8526109
孙老师:18678211029
李老师:15053388881
公告网址:桓台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huantai.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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