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内蒙古鄂伦春自治旗事业单位综合类岗位、卫生专业技术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公告

发布单位:鄂伦春自治旗人民政府发布时间:2024-03-08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有关要求,经研究,现将2024年度鄂伦春自治旗事业单位面试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面试时间

2024年3月23日。

参加面试考生须于面试当日上午7:00前到达面试考点签到处进行签到,迟到10分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面试资格。

二、面试地点

鄂伦春自治旗实验小学(鄂伦春自治旗阿里河镇青年路),请考生提前规划好前往方式及乘车路线,确保按时参加面试。

三、面试岗位分组

本次面试分为综合类岗位和卫生专业技术岗位,共6个组分别进行面试(详见分组表)。A、B、C、D为综合类岗位组,E、F为卫生专业技术岗位组。请面试考生认真核对报考部门和报考职位。

组别

报考单位

岗位

A组

鄂伦春自治旗社会救助综合服务中心

管理岗位(高校毕业生岗位)

A组

鄂伦春自治旗殡葬服务中心

管理岗位(项目人员岗位)

A组

鄂伦春自治旗社会福利院

管理岗位(普通岗位)

A组

鄂伦春自治旗公路养护站

专业技术岗位(普通岗位)

A组

鄂伦春自治旗公路养护站

管理岗位(项目人员岗位)

A组

鄂伦春自治旗不动产调查登记中心

专业技术岗位(普通岗位)

A组

鄂伦春自治旗马鞍山林场

专业技术岗位(项目人员岗位)

A组

鄂伦春自治旗林业工作站

专业技术岗位(普通岗位)

A组

鄂伦春自治旗嘎仙沟林场

专业技术岗位1(高校毕业生岗位)

A组

鄂伦春自治旗嘎仙沟林场

专业技术岗位2(转岗)

A组

鄂伦春自治旗嘎仙沟林场

管理岗位(高校毕业生岗位)

A组

鄂伦春自治旗统计局综合保障中心

专业技术岗位(高校毕业生岗位)

A组

鄂伦春自治旗医疗保障事业发展中心

专业技术岗位1(普通岗位)

A组

鄂伦春自治旗医疗保障事业发展中心

专业技术岗位2(项目人员岗位)

B组

鄂伦春自治旗财政收支运行服务中心

专业技术岗位1(高校毕业生岗位)

B组

鄂伦春自治旗财政收支运行服务中心

专业技术岗位2(转岗)

B组

鄂伦春自治旗财政收支运行服务中心

专业技术岗位3(转岗)

B组

鄂伦春自治旗财政收支运行服务中心

专业技术岗位4(普通岗位)

B组

鄂伦春自治旗财政收支运行服务中心

专业技术岗位5(普通岗位)

B组

鄂伦春自治旗财政局综合保障中心

专业技术岗位1(转岗)

B组

鄂伦春自治旗财政局综合保障中心

专业技术岗位2(高校毕业生岗位)

B组

鄂伦春自治旗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专业技术岗位2(高校毕业生岗位)

B组

鄂伦春自治旗政务服务中心

专业技术岗位(项目人员岗位)

B组

鄂伦春自治旗工业和信息化局综合保障中心

管理岗位(转岗)

B组

鄂伦春自治旗古里乡党群服务中心

专业技术岗位(普通岗位)

B组

鄂伦春自治旗阿里河镇综合保障和技术推广中心

专业技术岗位(高校毕业生岗位)

B组

鄂伦春自治旗吉文镇综合保障和技术推广中心

专业技术岗位(高校毕业生岗位)

B组

鄂伦春自治旗克一河镇党群服务中心

专业技术岗位(高校毕业生岗位)

B组

鄂伦春自治旗乌鲁布铁镇党群服务中心

专业技术岗位(转岗)

C组

鄂伦春自治旗乌鲁布铁镇综合保障和技术推广中心

专业技术岗位(普通岗位)

C组

鄂伦春自治旗诺敏镇综合保障和技术推广中心

专业技术岗位(项目人员岗位)

C组

鄂伦春自治旗宜里镇综合保障和技术推广中心

专业技术岗位(普通岗位)

C组

鄂伦春自治旗宜里镇党群服务中心

专业技术岗位(项目人员岗位)

C组

鄂伦春自治旗阿里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管理岗位1(项目人员岗位)

C组

鄂伦春自治旗阿里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管理岗位2(项目人员岗位)

C组

鄂伦春自治旗人民医院

管理岗位(转岗)

C组

鄂伦春自治旗中蒙医院

管理岗位(高校毕业生岗位)

C组

鄂伦春自治旗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管理岗位(高校毕业生岗位)

C组

鄂伦春自治旗计划生育协会

管理岗位1(普通岗位)

C组

鄂伦春自治旗计划生育协会

管理岗位2(普通岗位)

C组

鄂伦春自治旗计划生育协会

管理岗位3(高校毕业生岗位)

C组

鄂伦春自治旗职工服务中心

专业技术岗1(财务管理)(转岗)

C组

鄂伦春自治旗统战事务中心

专业技术岗1(文字综合)(高校毕业生岗位)

D组

鄂伦春自治旗事业单位登记服务中心

专业技术岗1(办公综合)(转岗)

D组

鄂伦春自治旗委直属部门所属事业单位

专业技术岗1(业务岗位)(普通岗位)

D组

鄂伦春自治旗融媒体中心

专业技术岗1(项目人员岗位)(项目人员岗位)

D组

鄂伦春自治旗融媒体中心

专业技术岗2(业务岗位)(普通岗位)

D组

鄂伦春自治旗融媒体中心

专业技术岗3(业务岗位)(普通岗位)

D组

鄂伦春自治旗融媒体中心

专业技术岗4(业务岗位)(高校毕业生岗位)

D组

鄂伦春自治旗融媒体中心

专业技术岗5(业务岗位)(高校毕业生岗位)

D组

鄂伦春自治旗融媒体中心

专业技术岗6(财务管理)(普通岗位)

E组

鄂伦春自治旗大杨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专业技术岗位2(转岗)

E组

鄂伦春自治旗克一河镇中心卫生院

专业技术岗位1(高校毕业生岗位)

E组

鄂伦春自治旗诺敏镇中心卫生院

专业技术岗位1(项目人员岗位)

E组

鄂伦春自治旗人民医院

专业技术岗位2(项目人员岗位)

E组

鄂伦春自治旗人民医院

专业技术岗位5(高校毕业生岗位)

E组

鄂伦春自治旗人民医院

专业技术岗位6(普通岗位)

E组

鄂伦春自治旗人民医院

专业技术岗位8(普通岗位)

E组

鄂伦春自治旗人民医院

专业技术岗位11(普通岗位)

E组

鄂伦春自治旗人民医院

专业技术岗位12(高校毕业生岗位)

E组

鄂伦春自治旗人民医院

专业技术岗位13(高校毕业生岗位)

E组

鄂伦春自治旗人民医院

专业技术岗位14(转岗)

E组

鄂伦春自治旗宜里镇中心卫生院

专业技术岗位(普通岗位)

E组

鄂伦春自治旗中蒙医院

专业技术岗位1(转岗)

E组

鄂伦春自治旗中蒙医院

专业技术岗位4(高校毕业生岗位)

E组

鄂伦春自治旗中蒙医院

专业技术岗位6(高校毕业生岗位)

E组

鄂伦春自治旗中蒙医院

专业技术岗位8(高校毕业生岗位)

E组

鄂伦春自治旗中蒙医院

专业技术岗位9(高校毕业生岗位)

E组

鄂伦春自治旗中蒙医院

专业技术岗位13(普通岗位)

E组

鄂伦春自治旗中蒙医院

专业技术岗位14(转岗)

E组

鄂伦春自治旗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专业技术岗位4(转岗)

F组

鄂伦春自治旗阿里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专业技术岗位4(普通岗位)

F组

鄂伦春自治旗阿里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专业技术岗位6(普通岗位)

F组

鄂伦春自治旗传染病防治院

专业技术岗位2(项目人员岗位)

F组

鄂伦春自治旗大杨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专业技术岗位3(普通岗位)

F组

鄂伦春自治旗克一河镇中心卫生院

专业技术岗位3(普通岗位)

F组

鄂伦春自治旗人民医院

专业技术岗位7(高校毕业生岗位)

F组

鄂伦春自治旗中蒙医院

专业技术岗位11(转岗)

F组

鄂伦春自治旗中蒙医院

专业技术岗位12(普通岗位)

F组

鄂伦春自治旗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专业技术岗位1(普通岗位)

F组

鄂伦春自治旗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专业技术岗位3(普通岗位)

F组

鄂伦春自治旗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专业技术岗位5(转岗)

F组

鄂伦春自治旗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专业技术岗位1(高校毕业生岗位)

F组

鄂伦春自治旗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专业技术岗位2(普通岗位)

 

四、面试形式和内容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根据岗位采取不同面试测试内容,综合类岗位测试公共知识,卫生专业技术岗位测试卫生专业知识。面试试题2道,面试时间为10分钟,成绩满分为10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小数(四舍五入)。

五、有关要求

1.考生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有效期限内临时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面试通知单参加面试,陪考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考点。

2.考生进入候考室时须将携带的所有通讯工具和电子产品(设备)关闭并主动上交工作人员保存(完成面试后在指定地点领取),否则按违规违纪处理,取消面试资格或面试成绩。考生在候考和面试过程中严禁翻阅各类资料,一经发现即视为违纪,取消面试资格。

3.考生参加面试时,不得身着带有特殊职业标志的制式服装,通常以正装为主或上身着白色等浅色衬衫,下身着深色裤子(裙子),不得有特殊标记、装饰。面试抽签顺序号是考生在面试过程中的身份标识,严禁考生交换顺序号。进入考场至面试结束离开考场均不得说出自己的姓名等个人信息,否则取消面试资格或面试成绩。参加面试的考生不得在题签上作任何标记,禁止将题签、草稿纸带出考场。面试过程中,如需要考试用品(纸笔等),请举手告知主考官。

4.按照自治区有关规定,面试按照资格复审时确认的语言进行作答,只能使用一种语言作答,不能混用。对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5.尚未面试的考生一律在候考室等候,自觉服从工作人员的统一管理,不得随意进出候考室,特殊情况须经工作人员同意并陪同前往。候考区域严禁吸烟,不得与外界联系。

6.考生在候考期间饮品、食品自备。考生面试结束后不得以任何理由返回候考室,已面试结束领取成绩单的考生应立即离开面试考点,不得在考点、考场附近逗留。

六、面试成绩

面试时,对实际参加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招聘人数的,该岗位考生的面试成绩须达到本人面试所在考场(同试题、同考官组)所有考生的面试平均成绩,方可进入下一环节。测试内容为专业知识,无法计算平均成绩的,考生须达面试合格分数线50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面试结束后,到候分室等待通知。

七、总成绩

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总成绩(按照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三位)适时在呼伦贝尔人才网、鄂伦春自治旗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政府序列岗位咨询电话:0470-5622387

党委序列岗位咨询电话:0470-5627302

卫生专业技术岗位咨询电话:0470-5625036

受理时间:工作日09∶00-12∶00     

                          14∶00-17∶00

 

鄂伦春自治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3月8日                        


文章来源:鄂伦春自治旗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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