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扬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时间:2024-03-06
为推动我县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补充和优化乡村医生队伍,提升乡村医疗卫生服务水平,促进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就业,按照国家和省有关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规定,宝应县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大学生乡村医生,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基本政治权利,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有意愿长期从事我县乡村医生工作。
(二)符合《2024年宝应县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大学生乡村医生岗位条件简介表》(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附后)中各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三)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3月8日至2006年3月12日期间出生,其他限定的年龄计算参照此方法进行);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学位2024年应届毕业研究生、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3年3月8日及以后出生)。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招聘:
(1)曾因违法受到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
(五)符合招聘公告规定的其他条件。
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二、招聘单位、招考岗位条件
可直接登录宝应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baoying.yangzhou.gov.cn/),查询《2024年宝应县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大学生乡村医生岗位条件简介表》。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及时间
应聘人员既可通过网络报名,也可现场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3月8日9:00-2024年3月12日16:00
应聘人员在宝应县人民政府网站下载报名信息表,按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本人信息后,将报名表电子档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bywjrs@163.com。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表24小时后,可通过邮箱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即为报名成功,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
现场报名时间地点:
2024年3月11日至3月12日上午9:00-11:30
下午2:30-4:00
宝应县卫健委组织人事科(宝应县健康路11号;联系方式:0514-80897663、0514-88869185)
应聘人员应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学生证(2024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证书(报名前已取得毕业证书的应聘人员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毕业后未参加工作直接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且于2023年培训合格人员提供)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本人近期2寸免冠彩照2张,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报名登记表须考生本人签字,委托报名请出示委托书)。
报名缴费通过支付宝或微信平台支付,缴费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13日16:00。
2.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年龄、学历、专业等报名信息,所填信息须与本人所持有效证件、证书等保持一致。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报考信息及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考试资格乃至聘用资格等。
(2)报名前,请务必认真阅读公告、《岗位简介表》、报考指南等,弄清具体规定,遵循相关要求,准确选报岗位。
(3)应聘人员只能选择《岗位简介表》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资格未初审或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在报名时间截止(3月12日16∶00)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或更改报名信息。
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限内尽早选择岗位进行报名,以便在资格审查未通过时,可及时改报其他岗位。
(4)笔试不设开考比列。
(5)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应聘人员,先缴费,于2024年3月14日-3月15日联系宝应县卫生健康委员会(0514-80897663)办理减免报名费用事宜。
(6)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须及时缴纳报名费用,逾期未缴费视作报名无效。
缴费成功后不退还报名费,但符合条件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除外。
3. 资格初审
网络应聘人员年龄、学历、专业等报考资格初审工作,由宝应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公告发布和报名期间,宝应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布咨询电话,并在规定时间内安排专人值班,回答应聘人员关于年龄、学历、专业等报考资格的咨询,确保报考咨询电话畅通。资格初审期间,宝应县卫健委根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要求和岗位所需条件,依据网上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审查,并在应聘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24小时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拒绝报名;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说明理由;对填报材料不全或需应聘人员补充说明的事项,注明缺失或需说明的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如应聘人员对本人资格审查未予通过有异议的,可及时向宝应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进行陈述、申辩,最迟不超过3月13日12:00。
对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人员,宝应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下载留存报考者的报名信息。
4.资格复审
网上报名资格初审通过人员还需进行现场复审确认。
现场复审确认时间、地点:
2024年3月15日14:00-18:00,宝应县卫健委组织人事科(宝应县健康路11号;联系方式:0514-80897663、0514-88869185)。
复审不合格的,取消笔试考试资格。应聘人员对本人资格复审未予通过有异议的,可向宝应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进行陈述、申辩。
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请保持报名时所填联系方式的畅通,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5.领取准考证
通过上述现场复审确认的应聘人员在复审确认现场领取准考证。
参加现场报名且资格审核通过的人员,于2024年3月15日14:00-18:00自行前往宝应县卫健委组织人事科领取笔试准考证。
(二)笔试
笔试主要考核乡村医生岗位所必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各招聘岗位的笔试科目详见《岗位简介表》。笔试采用百分制计分。
笔试日期:2024年3月16日上午
笔试考点设在宝应县
考生应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及有关要求参加笔试。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所使用的身份证姓名、公民身份号码相一致,否则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三)面试人选确定
宝应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会同宝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各科目笔试合格分数线。对合格分数线及以上人员,按各招聘岗位计划数3倍的比例(不足该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以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含同分并列者)。为确保面试工作顺利进行,面试人选递补及有关工作在面试名单公布后截止。
(四)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等。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采用百分制计分,考生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体检环节。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符合上述“(四)面试”有关最低合格标准的人员,按其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合成总成绩。根据入围考生考试总成绩,按用人单位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其中同一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则另行加试并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工作由宝应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统筹负责,按有关规定实施。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与宝应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参照公务员招录有关考察(政审)规定组织实施,宝应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统筹负责。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出现计划缺额时,均按该岗位入围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察合格者,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宝应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宝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规定在有关网站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
(八)聘用
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按规定权限、程序备案后,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拟聘人员如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聘用协议等)或存有其他人事劳动等关系,在正式聘用前,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招聘结果备案后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因资格审查或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取消考生相应资格时,宝应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及时告知考生取消资格决定的内容及依据等。
聘用工作按照事业单位岗位聘用有关规定执行。
四、聘后管理及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制度(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按规定解除聘用合同。聘用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6年(含试用期,不含参加规范化培训时间)。
五、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有关政策和工作纪律。做到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增强招聘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邀请纪委监委等部门对招聘工作全过程进行检查、监督。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宝应县纪委监委第一派驻纪检监察组0514-88292162、宝应县纪委监委第五派驻纪检监察组0514-88290791。
六、本公告中“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括本项,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七、本公告由宝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宝应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4-80897663 0514-88222880
附件1:2024年宝应县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大学生乡村医生岗位条件简介表
附件2:2024年宝应县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大学生乡村医生报名信息表
附件3:2024年宝应县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大学生乡村医生报考指南
宝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宝应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3月5日
2、2024年宝应县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大学生乡村医生岗位条件简介表
3、2024年宝应县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大学生乡村医生报名信息表
4、2024年宝应县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大学生乡村医生报考指南.docx
附件下载:
2024年宝应县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大学生乡村医生报考指南.docx
文章来源:扬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