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泉州市正骨医院进修生报名须知

发布单位:泉州市正骨医院发布时间:2024-03-05

一、进修生申请条件

(一)我院可接收国内各公立医院临床、护理、医技、医院管理等专业技术人员到我院进修学习。

(二)凡是申请来我院进修的人员,必须具备大专以上学历从事本专业一年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且持有本专业的毕业证书、执业证书、资格证书。

(三)进修申请人员必须认真填写《泉州市正骨医院进修申请书》,“拟进修专业”确定后个人不得随意更改,其中“选送单位意见”和“上级行政部门审核意见”两栏均须盖章方可办理。

(四)凡预计进修期间有重要的事情如晋升、结婚、生育等请勿联系进修,以免影响正常的进修学习。

 

二、进修报到须知

(一)进修生接到入学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来我院报到,如有事不能按时报到者,应事先由单位来函请假通知我院,以便另做安排。

(二)来院报到后,进修人员需缴纳进修费用300元/月,本院将开具缴费凭证给予进修人员。

(三)进修生报到时需携带:

1.《泉州市正骨医院进修申请表》填写一式两份,其中“选送单位意见”和“上级行政部门审核意见”两栏均须盖章方可办理;

2.福建省农村卫生技术人员进修表(一式二份);

3.一寸照片3张;

4.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职称证复印件各1份;

5.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各一份;

6.自备工作服及专业所需仪器如听诊器、叩诊锤等;

7.进修期间食宿自理。

 

三、进修生管理

(一)进修人员在进修期间,应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科室工作安排,认真工作,努力完成进修任务。

(二)进修人员应按原进修计划的科目、时间进行学习,未经科教科同意,不得擅自更改轮转的科室。

(三)各科室的进修生不得单独参加值班,医技科室的不得单独出诊断报告。在未取得处方权前,不得单独诊治病员,进修生不得出具劳动能力鉴定或涉及医疗纠纷、案件等特殊情况的疾病诊断证明等相关的医疗证明。进修人员进修期间不授予麻醉处方权。

(四)进修期间如有违反制度或操作规程造成医疗事故或医疗纠纷者,要承担主要责任并按有关规定赔偿损失,同时终止进修并退回原单位。

 

四、进修生请假管理

(一)进修请假须知:

1.进修人员进修期间不享有探亲假和年度公休假;

2.因病需休息的,须持二甲以上医院开具的疾病证明,交给科教科备案,并上交请假条审批;

3.请假1天者由科室的学科带头人批准;

4.请假1天以上3天以内由科教科审批;

5.请假为3天以上至一周以内者由分管副院长审批;

6.请假超过一周者,由选送单位来函说明(加盖公章),经我院科教科批准方可请假,进修结业时间相应顺延。

(二)凡未经批准而擅自离岗或无故超假者按旷工处理,旷工两次及以上或旷工时间超过5天的,取消进修资格。进修一年的进修人员的病假、事假超过1个月的,只作学习鉴定,不发结业证书;超过2个月的,取消进修资格。

 

五、进修结业管理

(一)科室进修结束后,科室对进修人员进行考试考核,并填写完整[进修人员鉴定表]、[进修医师培训轮转考评表]交至科教科。

(二)进修时间不足6个月者,给予学习鉴定,不发放结业证书;进修时间超过6个月(含6个月),经过考核合格者,给予发放结业证书。

(三)进修生如需延长进修时间或提前结束,必须由原单位医务科或科教科来函说明(加盖公章),经我院科教科同意后,方可办理有关手续。

 

六、联系方式

电话:0595-22576441(科教科吴老师、苏老师)

医院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刺桐西路南段61号

附件:福建省泉州市正骨医院进修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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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福建省泉州市正骨医院进修表.doc

文章来源:泉州市正骨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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