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龙泉镇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村医生公告

发布单位: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政府发布时间:2024-03-01

为贯彻落实《北京市门头沟区加强村级医疗卫生机构和乡村

医生队伍建设实施方案》(门政办发[2016]58号)精神,结合我镇龙泉务地区乡医需求实际,现将公开招聘乡村医务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岗位

龙泉务村医务室乡村医生岗位3人 

(二)报考条件

1.北京市常住人员,北京市户籍优先;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年龄18—70岁之间(不

含70周岁);

4.乡医实行岗位管理,应聘人员需具备执业(助理)医师资

格或具备乡村医生从业资格证书(乡医资格从业资格证书必须是北京市颁发);

5.新进入乡村医生岗位的人员应当具有医学大专以上学历,

原从事过乡村医生岗位人员条件适当放宽。

二、报名要求

(一)现场报名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完成人员招聘为止;

报名者本人携带相关材料直接到龙泉镇龙泉务村医务室报名(请提前电话联系),联系人:李占杰 13717966881,陈疆13521134333

携带的材料包括:

1.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或户口卡)的原件及复印件。

2.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执业从业资格证书

和其他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三、其他说明

1.报考人员的选聘最终由招聘评审组决定(招聘评审组由龙泉镇民生保障办公室、龙泉务村医务室和龙泉务村委会共同组成);

2.医务人员一经聘用,需在卫健委备案无误后方可上岗,岗位补贴按照门政办发[2016]58号文件要求发放。

3.此次招聘严格按照区卫健委乡医招聘要求执行。

 

                                 龙泉镇人民政府

2024年3月1日

文章来源: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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