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中医药大学2024年公开招聘编外聘用制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单位:人才招聘-天津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人事处发布时间:2024-03-01

 山西中医药大学于1982年经国务院批准筹建,1986年接收原山西医学院中医大学班学生开始办学,1989年经原国家教委批准正式成立,2000年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2017年经教育部批准由山西中医学院更名为山西中医药大学,同年被确定为山西省博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高校。学校是山西省人民政府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共建高校、教育部首批卓越医生(中医)教育培养计划改革试点高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高校、中医学专业“5+3”一体化招生院校、中国政府奖学金生委托培养高校、山西省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学校现有太原、晋中2个校区,下设15个二级教学机构,开办有23个本科专业,涵盖医、工、管、理等多个学科门类。学校有中医学、中药学2个一级学科学术学位硕士授权点,中医、中药学、护理3个专业学位硕士授权点。

 

  根据工作需要,学校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制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山西中医药大学2024年公开招聘编外聘用制工作人员12名。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山西中医药大学2024年公开招聘编外聘用制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的要求为准。

 

  二、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具体要求的应往届高校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要求(本科、硕士阶段均应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六)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年2月28日以后出生),个别岗位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8年2月28日以后出生);

 

  (七)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不得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不能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5.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考;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不能报考;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应聘者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企事业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年龄、学历学位证书、各类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的截止时间,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四、薪酬待遇

 

  根据《山西中医药大学编外聘用制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办法(试行)》薪酬标准执行。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3月11日--13日

 

  上午9:30-11:30;下午15:00-17:00

 

  2.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3.报名地点:山西中医药大学晋中校区师生综合服务大厅(山西省高校园区大学街121号大学生活动中心一层)。

 

  4.报名提交材料:

 

  (1)《山西中医药大学公开招聘编外聘用制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纸质版(本人手写签名)。报名表中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毕业证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如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为二级学科专业,毕业学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须如实填写毕业证所载一级学科名称,并提供毕业学校相关管理部门出具的所学具体专业的证明;

 

  (2)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相关资质证明或证书和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5)已就业的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6)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组织对应聘者的招聘条件逐项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责任到人,严格执行审查办法和审查签字记录制度,确保资格审查客观、严谨、公正。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取消该应聘人员的应聘资格。

 

  资格审查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将通过学校网站公布报名资格审查结果,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及资格证书等是否符合应聘岗位专业要求和应聘要求等。

 

  招聘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拟招聘人数原则上应达3:1及以上方可开考,岗位报名人数不达3:1及以上,可按实际报考岗位人数参加招聘,成绩须不低于70分。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招聘工作的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的应聘资格存在问题,随即取消其资格。

 

  (三)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采取百分制形式。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试总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未形成竞争的岗位,总成绩最低合格线为70分。

 

  笔试、面试和考试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若2名以上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加试一场面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列。

 

  1.笔试

 

  笔试工作由山西中医药大学组织实施,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和笔试相关事宜在山西中医药大学网站公布。

 

  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笔试内容为岗位所需的综合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其中综合基础知识占50%,专业知识占50%。主要测评应聘者适应岗位要求的知识水平和业务素质。考试内容不指定统一教材。

 

  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笔试考试全程监控或录像。满分100分。笔试结束7日内,在学校网站公布笔试成绩,公布期不少于3天。

 

  2.面试

 

  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达3:1比例的按实际人员确定面试人选。并在面试前一周,在学校网站公布参加面试人员的名单,公告面试时间、地点、方法及要求等。

 

  面试成立不少于5人的专家组,对应聘人员的思想道德素质、综合分析能力、专业素质能力、业务知识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现场应变能力进行综合考核。个别技术性岗位要组织专人对应聘人员的实际操作能力进行考核。

 

  面试工作全程录音录像。

 

  面试成绩当天公布。

 

  面试结束后1日内将面试结果和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排名顺序,在本学校网站公示不少于3天。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和考察由山西中医药大学组织实施。

 

  1.做好事前准备和保密工作。体检有关事宜在山西中医药大学网站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2.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执行。体检应当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应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招聘单位提交复检申请,招聘单位应尽快安排考生复检。招聘单位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3.强化考察环节,严格把关,考察应深入细致,对被考察对象全面了解,防止考察失察、失真。学校成立考察小组,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应聘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或审核。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其他人员由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社区、村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因个人放弃体检、考察的,从报考同一岗位且考试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仅递补一次。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经学校领导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后,在学校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学校法人代表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为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六、招聘纪律

 

  (一)严格执行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切实做到公开、公正、公平,择优聘用。

 

  (二)严格执行公开招聘编外聘用制人员工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

 

  (三)应聘人员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如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或在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过程中出现作弊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公开招聘工作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对公开招聘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按相关规定处理。

 

  七、咨询、监督电话

 

  招聘政策和具体事宜可咨询山西中医药大学人事处。

 

  联 系 人:樊老师

 

  咨询电话:0351-3179835

 

  监督电话:0351—3179857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附件:

 

  1.山西中医药大学2024年公开招聘编外聘用制工作人员岗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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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山西中医药大学2024年公开招聘编外聘用制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下载:

2.山西中医药大学2024年公开招聘编外聘用制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文章来源:人才招聘-天津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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