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宁波江北区人民政府发布时间:2024-02-29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区战略,加快推进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建设,引进、培养和储备一批江北区经济社会发展所需的优秀人才,为江北奋力打造共同富裕和中国式现代化示范城区提供人才支持,宁波市江北区决定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人才35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江北区简介
江北区因位于姚江、甬江之北而得名,是宁波中心城区之一。区域面积208平方公里,下辖7个街道和1个慈城镇。户籍人口28.7万、常住人口50.3万,城镇化率84.7%。江北区位优势明显,交通干线、枢纽站点密集,是宁波主城区“内联五区、外接余慈、融入长三角”的重要门户。人文历史厚重,有着7000年的文明史,2500年的建城史,1200年的建县史,180年的通商史,是宁波的“港源”“城始”之一,走出周信芳、冯骥才等文化艺术界名人,严信厚、应昌期等商界巨子,是全国首个“慈孝文化之乡”。产业基础扎实,拥有2大省级产业平台和2个省级特色小镇,先后培育上市公司、国家级单项冠军、国家级专精特新企业10家、9家和27家。2023年全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910.2亿元,增长4.6%,研发投入强度达到3.39%,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超8.3万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超5.1万元。民生优质均衡,获评全国首批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全国首批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省卫生强区、省体育强区,夺得全省首批二星平安金鼎。
二、招聘对象
1.国内2024届(含2022、2023届)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
2.国(境)外高校2021年10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定向培养、委托培养须提供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三、招聘人数及要求
招聘人数共35名,本次招聘第一轮面试及笔试环节设武汉、杭州两个城市,第二轮面试在宁波,详见下表:
四、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事业心和责任感强,身体健康。
2.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要求,且能在规定时间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及认证书。其中,国内高校的2024届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须在2024年9月30日(含)前[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2024年12月31日(含)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2023年10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毕业的国(境)外留学归国(境)人员可等同于2024届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时仍未毕业的可凭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报名,但须于2024年12月31日(含)前取得学位证书,同时于2025年1月31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专业相近的以所学主干课程为准。
上述对象未在规定时间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或认证书的不予聘用。
3.硕士研究生年龄在1995年2月29日(含)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1993年2月29日(含)以后出生。
4.凡因违法违纪受过各种处分,或有相关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报考。
5.截至公告发布之日,现役军人、仍在全日制高校就读的非2024届应届毕业的在校生不能报考。
五、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现场报名、现场资格确认、考试、体检、考察和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
时间:2024年3月11日9时至3月13日16时。
报考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118.31.0.172/),点击进入“2024年宁波市江北区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人才”栏。
报考人员按实注册个人信息,仔细阅读岗位资格条件,并选择对应岗位报名(仅注册不报名无效),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选择一个城市。在报名期间报考人员可更改报考岗位。报考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报名确认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管。报考人员一经审核通过,第一轮面试及笔试城市不得更改。
2.资格初审
时间:2024年3月14日9时至3月18日16时。
招聘单位根据填写的报名信息,对报名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初审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
3.查询或再次报名
时间:2024年3月19日9时至3月20日11时。
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118.31.0.172/),选择进入“2024年宁波市江北区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人才”栏,查询初审结果。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逾期不得改报。
4.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下载打印具体时间将在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政府 招考信息栏目(http://www.nbjb.gov.cn/col/col1229058923/index.html)另行公告,请予关注。
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未携带打印准考证的考生不得参加现场资格确认及后续考试。
(二)现场报名
符合条件的人员可以于指定时间到武汉、杭州考点进行现场报名。现场报名审核通过的,当场打印准考证。现场报名的时间、地点将在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政府 招考信息栏目(http://www.nbjb.gov.cn/col/col1229058923/index.html)另行公告,请予关注。
线上及现场资格初审通过人数不足招聘指标数3倍的岗位,将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指标。核减或取消的招聘指标将在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政府 招考信息栏目(http://www.nbjb.gov.cn/col/col1229058923/index.html)上予以公布。
拟取消岗位中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若符合其他招聘岗位要求的,可在公布取消指标之日(含)起1个工作日内向江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书面改报申请,逾期未提出书面改报申请的视作放弃改报。
(三)现场资格确认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需携带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确认,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请保持通讯畅通。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参加现场资格确认时须携带准考证,并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国内高校毕业人员
(1)《2024年宁波市江北区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人才报名表》(需附照片);
(2)身份证件;
(3)2024届毕业生需提供在校学生证或在读证明;
(4)2022届、2023届考生需提供已取得的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
2.国(境)外留学归国(境)人员
(1)《2024年宁波市江北区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人才报名表》(需附照片);
(2)身份证件;
(3)2024届毕业生需提供国(境)外高校学籍证明或就读证明;
(4)已毕业的2021年10月1日后的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需提供学位证书及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
(四)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用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保持通讯通畅(第一轮面试及笔试根据岗位在武汉及杭州开展,第二轮面试在宁波开展)。考生参加考试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准考证,并务必按通知要求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不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作放弃。
1.第一轮面试:采用双向交流面谈的形式。本轮面试主要考察面试人员的学习经历、专业知识、社会实践、特长荣誉、谈吐礼仪和工作愿景等综合情况,按照各岗位招聘指标数1:6的比例择优确定入围笔试人员(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笔试,规定比例内末位考生第一轮面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笔试)。
第一轮面试成绩将在面试进行期间按岗位分批公布。
2.笔试:笔试内容为公共知识和综合写作,总分100分。
笔试后,将统一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所有实际参加笔试并取得有效分数人员的平均分在60分及以上的,按60分划定,平均分不足60分的则按平均分(四舍五入取整数)划定。
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各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第二轮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规定比例内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第二轮面试)。
笔试成绩和进入第二轮面试人员名单一般于笔试结束15个工作日后公布。
3.第二轮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等。面试满分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
4.成绩
本次招聘第一轮面试不计入总成绩。笔试成绩和第二轮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40%+第二轮面试成绩×60%。在第二轮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若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总成绩和笔试成绩都相同,则另行加试。
第二轮面试成绩及总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于第二轮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公布。上述成绩均在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政府 招考信息栏目(http://www.nbjb.gov.cn/col/col1229058923/index.html)公布。
(五)体检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参照2024年宁波市各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的相关办法和标准执行。体检工作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者淘汰,合格者进入考察。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开展组织考察,考察参照2024年宁波市各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考察办法执行。自愿放弃考察者,须向宁波市江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书面申请。考察还须审核报考资格,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定为考察不合格。考察结果为“不宜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淘汰。
(七)公示聘用
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可与宁波市江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签订就业协议。对签订就业协议并承诺不放弃的,在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政府 招考信息栏目(http://www.nbjb.gov.cn/col/col1229058923/index.html)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无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期取得学历学位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接到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在办理聘用或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聘用对象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八)递补规定
1.面试对象在面试开展72小时前,向宁波市江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不参加面试书面确认书的,可在该岗位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递补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或面试不合格的,均不再递补。
2.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察对象放弃考察或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拟聘用对象在办理聘用手续前书面提出放弃聘用或被取消聘用资格时,在第二轮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该岗位招聘人数中,按空缺指标数1:1范围依次递补。
六、招聘相关事项
(一)招聘计划中所涉及的专业类别,参照教育部发布的《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目录》。
(二)聘用人员须自愿服从在全区范围内统一组织分配,纳入事业编制人员管理,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首次聘期3年(含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三)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博士研究生聘任(不担负领导职责)七级职员,硕士研究生聘任(不担负领导职责)八级职员。
(四)聘用人员符合相关条件的,可以享受宁波市青年人才租房补贴、硕士和博士生活补助、高层次人才安家补助和购房补贴等政策。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六)报考者在招聘程序各环节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35号令)处理。
(七)本次公开招聘,宁波市江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我区招聘主管部门无关、与本次考试无关。
本次公开招聘咨询电话:0574-87668176、87646139
本次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574-87668416
工作日联系时间段: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
附件:2024年宁波市江北区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人才报名表.docx
中共宁波市江北区委组织部
宁波市江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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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宁波江北区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