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广州市花都区人民医院发布时间:2024-02-08
根据医院业务发展需要,经医院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广州市花都区人民医院与广州南方人才发展有限公司合作,采用派遣制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102名。
【招聘职位及要求】
01 医师岗
02 医技/药剂岗
03 护理岗
04 非卫技/文员岗
【招聘基本条件及要求】 ( 一 ) 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德和职业道德。 2.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 3.责任心强,能吃苦耐劳,有良好的服务意识,团队合作意识强。 4.无违法犯罪记录。 5.符合具体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 二 ) 资格条件 1.各岗位具体要求参照职位表。 2.岗位报名要求:所有往届毕业生要求有对应学历学位证书(医疗岗要求有资格证、执业证、规培证);2024年应届毕业生要求必须当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医疗岗要求当年取得资格证、规培证),否则不予录用。 3.具有本科学历的,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具有研究生学历或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要求在40周岁以下。 (三)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到行政开除处分,或受其他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3.近两年内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欺瞒或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公告报名截止日。
【招聘流程】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试工、体检和录用等程序进行。
( 一 ) 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2024年02月19日08:00至02月29日17:00 期间通过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并申请加入招聘Q群。时间点内两项操作均完成的,视为网投成功。 (1)材料清单:个人简历+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其他要求材料(如执业证、规培证、方向证明等)。将材料扫描件放在同一个Word或PDF文件(勿以散件形式发送)。 (2)邮件主题需注明“应聘岗位+是否有执业证或资格证+姓名+学历”,网报邮箱:r131408164@163.com。 (3)招聘Q群:(入群请备注)。初筛符合招聘条件者予以入群。
(护理招聘Q群) (医师+医技+非卫技等招聘Q群) 2.2024年02月29日17:00 后不再接收报名材料或申请入群。
( 二 )资格审查 医院将根据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等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通过的可参加考试。通过资格审核的名单将在群内告知。 ( 三 )笔试、面试和试工 (1)拟应聘人员通过资格审核人员需参加应聘岗位所属科室考试考核。考试考核包括笔试、面试。考试考核采取百分制,依次按笔试、面试各占40%、60%的比例进行计算综合成绩(总分)。 (2)面试、试工时间具体以实际通知时间为准。根据考生综合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经过党委办公会及医院办公会讨论通过后,将在医院官网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 (3)需在2024年04月30日(含)前完成试工环节。 ( 四 )体检 拟聘用人选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含心理测试环节),建议复查的人员,在两周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视为体检不合格。体检合格者,按有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 ( 五 )录用 1.经公示无问题反映或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聘用人员,按医院编制外人员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与第三方派遣单位签订聘用合同。 2.拟录用人员资格条件与公布职位的要求不符的或所提交的材料弄虚作假的不予录用。 3.录用报到时需提供有关证件书原件,学历证、学位证、学历学位鉴定、专业技术资格证、执业证等。 四、递补事项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在同一岗位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其他考生: 1.考生无故不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 2.考生考察不合格的或考察人选放弃考察的; 3.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4.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5.导致拟聘职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待遇与保障】 1.录用为编外人员,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及假期按国家、省有关规定执行;薪酬待遇按医院有关规定执行。 2.双一流大学毕业生、紧缺岗位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参加完成笔试,面试及试工的,给予2000元差旅及食宿补贴,在同一期招聘人员中符合同等条件的给予优先录取。
【联系我们】 招聘联系人:江老师、罗老师 总院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新华路 48 号 宝华院区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公园前路 60 号 田美院区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曙光路 10 号
文章来源:广州市花都区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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