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五指山市人民政府发布时间:2024-01-29
五指山市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五指山市中医医院员额人员拟入围面试人员资格复审工作已结束,现将资格复审结果、取消岗位招聘计划及拟递补入围面试资格复审等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结果(详见附件1)
二、取消招聘计划的岗位
(一)因五指山市中医医院“超声医师”岗位拟入围面试资格复审考生自动放弃资格复审资格,本岗位无考生递补,故取消五指山市中医医院“超声医师”岗位招聘计划;
(二)因五指山市中医医院“药剂药师”岗位拟入围面试资格复审考生自动放弃资格复审资格,本岗位无考生递补,故取消五指山市中医医院“药剂药师”岗位招聘计划。
三、拟递补入围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详见附件2)
四、递补资格复审时间:2024年2月1日(上午09:00-12:00,下午3:00-5:30)
五、递补资格复审地点:海南省五指山市山兰路9号(原法院二楼)五指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
六、递补资格复审要求
(一)原则上,考生本人须到现场提交资格复审相关材料。如考生有实际困难,本人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提供原件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的,本人须下载《委托书》(见附件3),规范填写完整相关内容,并签字确认。被委托人须凭委托人填写的《委托书》及个人有效身份证件,代为提交资格复审相关材料。本次资格复审不接收快递、电子邮件扫描等形式的材料审核申请。
(二)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及违反招聘规定的考生,一经查实,即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三)入围面试资格复审的考生或相应委托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提供原件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不能提供原件核验或原件不符合要求的、证件原件与报名材料复印件不一致的,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将取消相应考生的面试资格。
七、递补资格复审所需提交材料
符合递补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和地点,现场向招聘单位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资格复审后,原件交还本人,复印件留存):
(一)《五指山市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五指山市中医医院员额人员报名表》;
(二)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
(三)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回国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的报考人员,须出具教育部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四)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xlcx/lscx.jsp)打印的学历认证材料《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带二维码);
(五)户口簿(户口簿首页和个人页);
(六)考生本人关于无犯罪记录和无违规违纪的书面承诺(附件4、5);
(七)报考岗位要求提交的相关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等岗位所需的证明材料;
(八)已与工作单位建立人事(劳动)关系的人员应出具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在编人员、定向生、委培生应出具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
(九)诚信承诺书;
(十)岗位要求中共党员的,需提供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中共党员书面证明(加盖公章);
(十一)岗位有相关工作经验要求的,需提供从社保机构打印的社会养老保险缴纳记录、本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工作证明(需标明工作岗位、工作年限,并加盖服务单位公章)。
八、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方可确定为入围面试人员。有以下情形之一将取消考生参加面试资格:
(一)拟递补入围面试资格复审考生自愿放弃资格复审;
(二)拟递补入围面试资格复审考生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资格复审的;
(三)拟递补入围面试资格复审考生资格复审不合格;
(四)拟递补入围面试资格复审考生资格复审期间未能提供报考材料或报考材料信息不实弄虚作假的。
因以上情形此产生的岗位空额,从报考同一岗位笔试成绩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由高至低依次自动递补。
九、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考生及相关人员请务必保管好个人相关学历学位证件的原件(工作人员审核后收复印件退还原件),如有遗失概不负责。面试将于春节后举行,请考生密切关注五指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相关公告,以免错过面试时间。
咨询电话:0898-86638215,五指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监督举报电话:0898-86622031,五指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电话接听时间为工作日的08:30-12:00,14:30-17:30
附件1:五指山市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五指山市中医医院员额人员资格复审结果
附件2:五指山市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五指山市中医医院员额人员拟递补入围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五指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1月29日
附件下载:
附件2:五指山市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五指山市中医医院员额人员拟递补入围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xlsx
文章来源:五指山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