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舟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时间:2024-01-27
为了适应加快建设浙江舟山群岛新区的需要,积极引进高层次医疗卫生人才,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要求,经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舟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核医学科学科带头人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介绍
舟山医院(浙江大学附属第二医院舟山分院)是一家集医疗、保健、康复、科研、教学于一体的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单位性质为公益二类,经费形式为差额拨款。医院现有在职职工1715人,其中高级职称365名,博士(后)19名、硕士190余名,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才等C类人才3人,浙江省创新人才4人、医坛新秀11人、舟山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资深人才)11人,浙江大学、温州医科大学、佳木斯大学硕士生导师19名。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1个,浙江省名老中医专家传承工作室1个,浙江省博士后工作站1个。医院开放床位1110张,设24个病区以及眼科中心、综合 ICU 及EICU。医院肺癌研究中心、肝胆疾病诊治中心、胃肠疾病诊治中心、脑卒中诊治中心、胸痛诊治中心、运动医学中心、创伤中心等学科辐射全市。心脏及大血管手术为市内独有,腔镜、内镜、介入治疗水平市内领先,细胞分子生物实验室为市内唯一临床基础研究平台。
二、招聘岗位
本次舟山医院公开招聘核医学科学科带头人1名。
岗位要求:
1.年龄在50周岁及以下(1973年1月26日后出生);
2.学历学位为本科及以上;
3.专业为临床医学;
4.具有核医学副主任医师及以上任职资格;
5.具有5年以上的核医学专业工作经验,3年以上的SPECT工作经验;
6.具有核医学医师上岗证书和大型医用设备NMI医师证书。
三、信息发布平台
(一)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http://zsrls.zhoushan.gov.cn/)。
(二)舟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 (http://wsjkw.zhoushan.gov.cn/)。
(三)舟山医院网站
(www.zs-hospital.com)。
其中舟山医院网站为全程发布招聘考试、体检、考察等相关信息的唯一平台。
四、招聘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户籍不限,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国(境)外学历获得者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视同国内全日制普通高校同等学历、学位;
(五)舟山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得报考;
(六)目前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五、报名办法和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用邮箱报名的方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截止时间:2024年2月4日16:00。报名邮箱:zsyyrszp@163.com,报考考生需发送个人简历及《舟山医院核医学科学科带头人招聘报名表》(见附件)至邮箱,邮件名备注:“2024年舟山医院核医学科学科带头人应聘+姓名”。
(二)资格复审
面试前由舟山医院进行现场资格条件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与复印件(2024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还未取得学历学位的,需提供就业推介表或相关证明);
3.医师资格证书、职称证书;
4.国(境)外学历获得者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近期1寸免冠彩照1张;
6.其他岗位所需相关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考试考核。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资格审查由舟山医院负责。
六、考试
(一)考试时间地点
考试时间初定2月7日,考试地点在舟山医院,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关注舟山医院网站。
(二)考试方式
本次考试采用面试形式,面试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者,不得列入体检和考察对象。根据面试成绩高低,按照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面试成绩相同则加试。
七、体检和考察
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和相关执业注册体检标准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考察标准按照中组部《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
如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在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及聘用
经考察合格人员,按岗位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舟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舟山医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填写《舟山市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审核表》,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2024年应届毕业生在2024年8月31日前未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对象公示后,均不再递补。
九、其他事项
(一)根据《关于对高等院校、公立医院试行编制备案制管理的通知》(浙编办发〔2015〕29号)文件精神,舟山医院已实行编制备案制管理。
(二)报考人员如已与本市有关单位签订定向委培协议的,在资格复审时须出具委培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三)报考人员对本招聘公告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7日内向舟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人事处反映。
(四)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本公告未尽事宜及相关岗位咨询,由舟山医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80—2292528、2292522,监督电话:0580—2292526。联系地址:浙江省舟山市新城定沈路739号舟山医院行政楼3楼1322室(舟山医院组织人事处)。
舟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舟山医院
2024年1月26日
附件下载:
文章来源:舟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