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广西梧州蒙山县人民政府发布时间:2024-01-25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充分发挥广大人民群众在医疗保障基金监管中的作用,有效引导社会公众积极参与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蒙山县医疗保障局决定面向全县公开选聘5至10名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心社会公益,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心和正义感;
(二)18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
(三)熟悉医疗保障、卫生健康等领域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
(四)自愿义务参加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工作,自觉接受县医疗保障局的指导和工作安排;
(五)具备与履行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职责相适应的健康状况和综合素质能力;
(六)无违法犯罪、不良信用记录及党纪政纪处罚记录。
二、工作职责
(一)在县医疗保障局指导下,重点监督医疗保障领域欺诈骗保行为、医药服务规范、行业自律、基层窗口服务、政务公开、行政审批及行政执法等情况;
(二)自主开展监督活动,广泛收集反馈群众及社会群体关注的医疗保障领域相关问题和诉求;
(三)向社会公众宣传医疗保障基金使用及监督管理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普及相关知识,倡导公众自觉规范使用医疗保障基金;
(四)听取县医疗保障局关于医疗保障基金收支管理情况的通报,对医疗保障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五)承担县医疗保障局委托的其他相关工作。
三、选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4年1月25日通过蒙山县人民政府网发布公开选聘信息。
(二)报名方式、时间及联系方式
参与报名人员如实填写《蒙山县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报名表》,并将报名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msxyibzj@163.com。也可在工作日到蒙山县医疗保障局现场报名。地址:蒙山县蒙山镇五福路33号县医疗保障局二楼行政办公室。
报名时间及联系方式:2024年1月25日至2月10日,联系电话:0774-6286089。
(三)资格审核
报名结束后,组织资格审核,在符合选聘条件的人员中择优确定拟聘人选。
(四)聘用
公示期满,未发现存在影响聘用情形的人员,由蒙山县医疗保障局正式聘用,聘期为3年。
四、其他
(一)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的工作为自愿性、无偿性工作,以社会监督员身份参加相关活动没有任何形式的劳务报酬。
(二)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在聘用期(每任聘期3年)内行使蒙山县医疗保障局授权赋予的相应工作职责,并遵守医疗保障基金监管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和工作要求等。
(三)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提供欺诈骗保违法违规线索的,经查证属实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文件下载:附件 蒙山县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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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广西梧州蒙山县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