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福州市第三医院发布时间:2024-01-18
福建中医药大学创建于1958年,是我国创办较早的高等中医药院校之一,两次入选福建省重点建设高校,是福建省“一流大学”建设高校、省部(局)共建高校。为加强我校临床师资队伍建设,进一步保障临床医学院临床教学与科研力量,拟在人员控制总量内面向社会招聘具有博士学位的专业技术人员50名,具体方案如下:
一、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博士毕业研究生,一般应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及博士学位,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应聘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同时还应符合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未受过纪律处分。
2.身心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3.年龄为35周岁及以下。
4.医师岗位应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核成绩合格。
二、招聘岗位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凡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人员,选报1个岗位。请将申请材料(PDF)发送至对应岗位邮箱,申请材料及邮件主题命名为“博士+岗位名称+姓名”。申请材料包括:
1.《2024年福建中医药大学招聘具有博士学位临床教学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
2.个人简历;
3.身份证扫描件;
4.本科阶段以来的学历学位证明材料扫描件,取得境外学历学位应聘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5.报考医师岗位需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核成绩合格材料。
6.获奖证明、其他相关经历证明材料扫描件;
7.已参加工作的申请人,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或与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的证明),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我校同意后最迟可延至考核前提交。
(二)审核。应聘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应聘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通畅。
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将取消应聘者考试和聘用资格,问题严重的将追究相关责任。应聘材料恕不退还,请自行保留备份。
(三)考核。学校根据应聘者资格审核情况,适时启动招聘考核程序,具体考核方式及时间等事项由招聘岗位所在单位另行通知。
(四)其他事项。此为常年招聘岗位,招满即止。应聘人员在发送应聘材料之日起30日内未收到考核通知,可视为未通过审核。
四、福利待遇
1.受聘人员纳入校本部人员控制总量,享受国家和福建省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的工资及社会保险等待遇。
2.受聘人员按照所在医院同类人员进行管理,享受所在医院相关引进人才待遇。
3.根据福建省现行文件规定,符合当年度《福建省年度紧缺急需人才引进指导目录》的海外、省外引进人才,可申请省里发放的生活津贴和住房补助。申请结果以省人社厅审批为准。
五、联系方式
联 系人:黄老师、叶老师
联系电话:0591-22861107
传 真:0591-22861989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上街邱阳西路1号福建中医药大学人事处
邮编:350122
福建中医药大学人事处
2024年1月17日
附件下载:
文章来源:福州市第三医院